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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從業員指示收數公司向違約客戶追討欠款前,應考慮尋 求法律意見以確定追討欠款仍屬有效。 如獲悉法庭已向 違約客戶發出破產令,應立即停止向該違約客戶追討欠 款。 2. 聘用收數公司前,從業員應先向違約客戶發出書面通 知,列明欠款金額,設下還款限期,並表明若限期過後 欠款尚未清付便會聘用收數公司。 通知書亦應列出負責 監察收數公司追收欠款的從業員的聯絡方法,並提示違 約客戶,如發現收數公司使用不正當手段追討欠款,應 第一時間向從業員舉報。 3. 在聘用收數公司時,從業員須與收數公司簽訂聘用合 約。 合約內容應包括:- . (a) 收數公司不可以在言語上或身體上對任何人士作出 恐嚇或使用暴力,也不可以侵佔或毀壞違約客戶的 財物。 收數公司不可以騷擾或使用不正當的收數手 段,例如:-.
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續) 本年度強制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續) 除下文所述外,應用上述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之新訂和修訂及本年度之 詮釋,對監管局本年度及過往年度 之財務表現和狀況及 或對這些財
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 於本年內監管局首次應用了於2020 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強制 生效之《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中概 念框架的引用之修訂》及下述由香 港會計師公會頒布之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修訂本,編制財務報表:
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 本年度強制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修訂本 於本年度內,監管局於編製財務報表 時已首次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 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修訂本,該等修訂本於2021
本核數師(以下簡稱「我們」)已審計列載於 第114至144頁地產代理監管局(以下簡稱 「監管局」)的財務報表,此財務報表包括於 2022年3月31日的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 止年度之收支結算表、儲備變動表及現金 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主要會計
監管局調查後發現,該地產代理公司 曾指示一間收數公司向買家追討佣金,但該地產代理公司和收 數公司所訂之協議並沒有規定收數公司不准使用恐嚇或暴力手 段收取欠款。評註及提示: 該地產代理公司沒有在與收數公司訂立的合約中加入適當條
當選擇承按銀行時,按揭人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a. 銀行可提供的貸款額和條件,例如利率、年期、有沒有提早還款收費等。. b. 銀行要求的其他費用,如手續費、估值費以及其他費用。. 此外,若銀行批淮貸款申請,而申請人卻選擇不向有關銀行借貸,申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