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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9日 · (陳雯慧攝) 法官周家明表示,該會議當時舉行地點,不是公眾地方,沒有對外公開開放,公眾不能自由進入,並認為申請人郭卓堅在事件上無足夠利害關係,提出訴訟,故否決其申請。 代請郭卓堅的律師何俊仁坦言,對法官裁決有點失望,因為有證據顯示,當日的集會有其他非警察的人士參加,至少屬一個半開放的集會,認為法庭在此時否決申請,令他們不能有機會進行全面的申訴。 申請人指當日集會非法例豁免範圍.
- 【七警案】指容許下屬非法集會 郭卓堅擬JR盧偉聰瀆職 - 香港01
郭卓堅在司法覆核申請許可通知書上指,盧偉聰容許下屬未經 ...
- 【七警案】指容許下屬非法集會 郭卓堅擬JR盧偉聰瀆職 - 香港01
2017年9月26日 · 律師梁永鏗指,警務人員當日的會員大會屬私人活動,因此定性為非公眾集會實無不妥,爭議空間或須要證明有否公眾人士被邀參與其中。 警方回應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條 (1) (a),「集會」的釋義不包括「為社交、康樂、文化、學術、教育、宗教或慈善目的而進行的聚集或集結,或真誠地擬為討論屬社交、康樂、文化、學術、教育、宗教、慈善、專業、業務或商務性質的論題,而以會議或研討會形式進行的聚集或集結」。 兩個警務人員協會於當晚舉行的會員特別代表大會,其目的是為討論屬該兩個協會的專業及業務的議題,故此並不包括《公安條例》第2條所指「集會」的釋義內。 警務處. 七警案. 搶先表達.
2017年9月29日 ·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認為該集會地點並非公眾地方及不准許公眾進入,故事前毋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加上亦未能證明申請人於事件中有足夠利益,故駁回申請,兼須付訟費。
「撐警隊、護法治、保安寧」民間聲援集會 ,簡稱 撐警集會 ,是 2019年香港逃犯條例修訂爭議 所衍生出的一次集會,由 香港立法會 建制派 議員 何君堯 和 香港政研會 發起,在2019年6月30日 香港 金鐘 添馬公園 舉行,以支持警察於連場 「反送中」運動 期間執法 [3] [2] 。
2017年2月27日 · 郭卓堅入稟控撐七警活動屬非法集會. 分享: 郭卓堅 (資料圖片)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今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及警察總部,在本月22日在太子警察遊樂會舉行超過500人參加、事前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 郭卓堅要求法庭頒令,該集會是屬《公安條例》所指的集會以及盧偉聰撤消該集會不受《公安條例》規管的決定。 入稟狀指,盧偉聰「狡辯」該集會是為討論專業及業務性質議題,但從報章所見當日參與集會的人士不限會員,有立法會議員等,討論的議題。 盧偉聰 郭卓堅 撐七警活動 七警案 警察總部. 留言 專區.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今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及警察總部,在本月22日在太子警察遊樂會舉行超過500人參加、事前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
2019年7月3日 · 警方昨日公布,就近日的示威抗議集會,以及針對警察的網上「起底」行為,合共拘捕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