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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8月13日 · 明報專訊就上訴庭質疑涉案師爺案底纍纍仍獲律師樓受聘香港律師會回覆查詢稱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律師未經律師會的書面許可不得就其執業律師業務上聘請裁定曾犯不誠實刑事罪行的人若發現律師違例律師會將按既定程序調查如有需要會轉介至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作紀律聆訊。 律師會稱會定期透過會員通告,發布適用上述條例人士名單,提醒各會員,在僱用或支付酬金予名單中的任何人之前,須先取得律師會許可。 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稱相信事件屬個別檢控出錯,與檢控制度無關。 他提到案中師爺案底纍纍,認為律師會及相關律師行需處理,另若上訴人馬家健需協助,會願意幫忙。 陸:師爺無正規資格. 有案底者藉「轉介」收佣.

  2. 2024年3月1日 · 代表陳麗兒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稱陳案發時不是康宏董事只是康宏僱員難說要負上披露責任根據案例並非公司董事的人沒有以告密者身分行事向當局或公眾檢舉不妥當的事情本身不構成刑事罪行。 法官一度質疑,控方不但指控陳隱瞞康宏董事局,更指陳和另一被告有協議「齊齊唔出聲」。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AR19、CACC239/21】 加拿大多倫多明報新聞網.

  3. 2022年5月25日 · [2022.05.25] 發表 推文. 【明報專訊旺角朗豪坊玩具店kk plus天線得得B擺設損毁事件事主一度賠償擺設成本價約3.4萬元後獲退款網民討論責任誰屬。 有律師認為,店方本身未有妥善保護模型,可以成為家長重要抗辯理由,未必要「賠足」款項,又建議市民如遇類似情况,可先安撫小朋友,再透過閉路電視等釐清事件,才處理賠償問題。 宜先安撫小孩 再看CCTV釐清. 律師黃虹銘說,案例表明,在「共分責任」原則下,舉例市民如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若事發時沒有佩戴安全帶,所獲賠償將遭扣減。 他續稱,今次事件中,如店舖經民事索償,家長亦可引用「共分責任」原則抗辯,即指出店舖一方需要有適當裝置保護模型,否則亦要負上一定責任。

  4. 2020年12月24日 · 至於代表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擅長商業及民事案曾參與南豐爭產案及鷹君爭產案並曾任暫委高院法官有法律界人士估計是次雙方所花律師費保守估計每邊都需800萬至1200萬當中包括資深大律師首日出庭費用約150萬至200萬往後續審每天約50萬至60萬元他又透露事務律師樓的費用至少100萬至150萬相關律師佣金為海鮮價」,若客戶為明星收費或會更高。 更多港聞. 曾絕食抗議 青山灣巴漢申保護令被拒. 【明報專訊】負責羈留因非法入境、違反逗留條件或尋求政治庇護的免遣返聲請者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IC),早前有羈留者發起絕食,其中一名參加絕... 詳情. 警破收數集團 7學生為數百元淋紅油.

  5. 2023年10月12日 · 入稟狀稱申索人X是一名初級律師她2020年畢業後於的近律師行 (Deacons)工作答辯人2021年獲晉升為的近合伙人。 二人工作甚少交集,辦公室處於頭尾兩端,但答辯人仍經常找機會接觸X,邀她共膳。 指男方塑「舉足輕重」形象. 信發展關係有利事業發展. 入稟狀指2021年4至11月,答辯人自稱X的「導師 (mentor)」,不斷追問她的興趣,相約她喝酒,又多次堅持與X共乘的士歸家,事實上X居於公司附近,可步行回家。 X認為答辯人當時嘗試引導她相信二人發展關係沒有問題,反而對其事業有利。 同年11月30日,兩人在中環某酒吧喝酒時,答辯人突然將手疊在X手上和挨向她。 X要求停止,答辯人繼續將手放在她膊頭上,且親吻她。

  6. 2023年10月3日 · 本報取得港大校長張翔昨日經律師行發送至校委會秘書處的律師信信中提到因通知期不足加上原定今日3日的校委會特別會議議程涉及針對張翔的極嚴重指控extremely serious allegations),要求會議延期to request a postponement4至6周又提及張翔的 ...

  7. 2022年12月7日 · 明報專訊保安局更新免遣返聲請的審核機制參與多宗聲稱覆核案件的律師帝理邁 (Mark Daly),其創辦的帝理律師行發聲明表示對於新政策欠缺公眾諮詢表示失望認為新政策侵犯人權將對免遣返聲請人構成毁滅性影響」。 針對政府建議加強羈留者的隔離拘禁懲罰以收阻嚇之用律師行表示有國際文獻說明單獨囚禁有損羈留者的精神健康質疑政府如何證明懲罰的合理性。 新政策下免遣返聲請人被原訟庭駁回司法覆核許可後,不論有否上訴,入境處一般可將他遣送離港。 帝理律師行關注,若聲請人離港後上訴得直,如何在司法或行政層面繼續追討;倘上級法院將個案發還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重新考慮,但聲請人已離港,究竟政府如何執行法庭決定。 本報正向保安局查詢。 隔離拘禁損健康 質疑加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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