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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等)位是否有使用限制; (ii) 如有使用限制,通知買方(或客);及 (iii) 如在作出查詢後仍無法確定是否有該些使用限 制,或泊車位是沒有使用限制的資訊僅由賣方 (或業主)提供,建議買方(或客)徵詢法律 意見。 請參閱執業通告第10 段。

  2. 关于监管局 关于监管局 里程碑 抱负及使命 监管局成员 常设委员会 组织架构 机构管治 服务承诺 私隐政策声明 監管局將於6月22日下午2時30分舉辦公開講座 The EAA will organise a public seminar on 22 June at 2:30 pm (conducted in Cantonese only)

  3. 睇 樓 時 業 主 表 示 因 翌 天 要 出 門 公 幹 , 要 求 芳 芳 馬 上 決 定 是 否 與 他 簽 訂 租 約 並 繳 付 兩 個 月 按 金 及 一 個 月 上 期 租 金 。. 由 於 是 晚 上 , 代 理 表 示 無 法 即 時 往 土 地 註 冊 處 查 核 資 料 , 芳 芳 不 虞 有 詐 , 以 為 租 賃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Online Booking System. 紀律研訊. 網上預約系統. 如前往監管局位於灣仔的辦事處 (地址: 灣仔合和中心26樓2601室) 提交牌照申請或領取牌照,請先於監管局的網上預約系統預約。 按 此 前往網上預約系統。 網上預約所需步驟. (1) 按 此 前往網上預約系統。 (2) 於螢光幕右上方按「登入」,然後於下列欄目輸入所需資料: 「使用者」: 請輸入你提供予監管局的手提電話號碼作為「使用者」 「密碼」: 請輸入你提供予監管局的身份證明文件首3位字數作為「密碼」 (例: 如你的「香港身份證號碼」為 A123456 (7),請輪入 A12) (3) 選擇預約日期及時間 (註: 監管局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 選擇所需服務類別. (5) 按「儲存」然後 「登出」

  6. 如業主設有標準合約 ( 如某些拍賣/ 銀主出讓/ 發展商首次發售的物業) , 除應事先向買家/ 客解釋清楚外, 代理如使用本身的臨時合約, 更應仔細對比該標準合約與本身的臨時合約, 以免兩者條款有衝突或分歧, 以保障買家/ 客的利益。. 2003 年 1 月 ...

  7. 1. 受《條例》第IVA部所規管的「規管租賃」是否必須以書面達成? : 答 否。 雖然根據《條例》第IVA 部,「租賃」是指以口頭或書面達成的租賃,但為清楚反映租賃雙方協議的內容,持牌人應建議客戶以書面達成「規管租賃」。 假如分間單位的業主及客已以口頭達成首期租賃而該租賃已開始,客可用書面方式要求業主在30日內,將反映有關口頭租賃內容的書面租賃協議送達客,供雙方簽署。 假如業主沒有這樣做,客可選擇. (a)將租金扣起,暫不繳付,直至業主送達租賃協議為止;或(b) 於上述30 日的指明限期後的7日內,藉給予業主不少於30 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該租賃(見《條例》第120AAZ 條)。

  8. 監管局就買賣或租賃泊車位 發出新執業通告. ( 2015 年12 月1日)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就買賣或租賃泊車位發出一份新執業通告(編號15-05(CR)),並於今日舉行的業界季度聯絡會議中,向商會代表講解該通告的要點及相關的問與答」,提醒他們該通告已於今日生效因應香港的泊車位交易日益增多,而有時候某些泊車位的使用是有所限制的,故監管局發出相關指引,讓業界在處理泊車位買賣或租賃時有所依循。 新執業通告列明,地產代理在僅處理泊車位的買賣或租賃時,應確定有關泊車位有否任何使用上的限制,即該泊車位是否只可用作停泊屬於大廈的住戶或佔用人的車輛。 他們也應向管理公司或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如有的話)及/或賣方/業主作出書面查詢,以確定是否有該使用限制及通知買方/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