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7年2月16日 · 由藥廠推銷員攀上香港最高級官員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卻在快將卸任之際,被指於2012年2月收受富商黃楚標深圳大宅裝修及瀆職。 經廉政公署五年的調查,案件於今年1月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成為本港史上遭刑事檢控最高級官員;2月16日,8女1男陪審團退庭商議,就曾蔭權一生榮辱作出最重要的裁決。 2月17日,他被判一項行為失當罪:罪成,最終被判入獄20月。 曾蔭權努力一生,是否罪成還看稍後裁決。 (李澤彤攝)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這是廉政公署首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檢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根據法例,每項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七年。 控罪詳情如下: 控罪一:行政長官收受利益.

  2. 2019年6月26日 · 曾原被控兩罪只有一罪涉貪污元素. 終審法院5名法官均一致裁定曾蔭權上訴得直,他們在判辭中提到,曾蔭權在原審時,被指接受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黃楚標提供的深圳單位豪華裝修,控方指曾接受裝修屬於貪污,也就是當時被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而曾未有向行會申報和黃洽談租住深圳單位,但同時又處理數碼廣播牌照的申請,就此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貪污元素未確立 另一罪須詳盡闡述. 在2017年的第一次審訊中,陪審團未能就接受利益罪達成有效裁決,法官指,這裁決結果,亦令案件喪失了貪污的元素。 曾在上訴時提出爭議,指他在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是否「明知故犯」地不作出披露,以及其「嚴重性」是否構成刑責,兩個重要的元素中,在審訊時被原審法官所忽略。

  3. 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經歷歷時逾7年的刑事調查,今日(26日)終獲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還他一個清白。 正與家人身處外地的曾蔭權,聞判後發表聲明剖白,指訴訟幾近耗盡他們夫婦倆的畢身積蓄,他坦言,曾就是否上訴至終院而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17年2月7日 · 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及瀆職案進入第16天聆訊,隨着曾蔭權決定不出庭自辯及傳召任何辯方證人,案件進入控辯雙方結案陳詞階段,今日先由控方陳詞,並逐點反駁辯方在審訊時提出疑點,重點如下:. 1. 深圳東海花園租賃合約絕非正常商業活動,本案正正是一 ...

  6. 2017年2月7日 · 曾蔭權案 控方:曾蔭權非疏忽而是貪污. 【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控方開始結案陳詞,指曾蔭權不是疏忽而是貪污,並嘗試掩飾罪行,又形容曾蔭權是有經驗的政客,透過向傳媒解畫,企圖減低事件的破壞力。. 曾蔭權和太太抵達 ...

  7. 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15年10月5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並於同日下午2時30分在 東區裁判法院 應訊。 控罪一:廉政公署指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行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及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政會議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 (該物業)的租賃所進行的商議,以及於2010年11月向黃楚標的公司所支付一筆金額為80萬元人民幣的相關款項。

  8. 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瀆職案:香港終審法院駁回前特首行為失當定罪. 曾蔭權在終審判決前已服刑完畢。. 香港終審法院推翻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瀆職控罪,撤銷刑罰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