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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2月19日 · 大學畢業做大律師他師承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為入室徒弟李國能的徒第還包括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金牌大狀余若海以及現時在上訴庭的法官李國能告誡他們:「徒弟一定要青出於藍勝於藍! 」令黃仁龍倍感壓力甚至連續工作8星期證明自己我入行做大律師之後一如其他的大律師般沉迷於工作如工作狂曾試過在8個星期內每星期連續工作7天。 當時的心境如何? 就是要公告給所有認識我的人,就算我不能全勝過別人,但也不會比他們差勁! 並輔以行動去證明。 黃仁龍入行初期,仍然在華富邨居住,每天上班穿著整齊西裝,手捧著兩箱文件去等候巴士,但心裡卻常有另類的想法: 大律師是否不應該這樣? 是否應該買樓、買車呢? 是時候要脫貧了? 經常"Be hungry" (抱饑渴的心),令黃仁龍變得很冷漠和零容忍。

  2. 2020年6月23日 · 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 (23日)於部分報章發表聲明表示至今仍未公布草案屬於不幸但值得留意的是有關說明表示會跟隨香港的法律原則包括無罪假設亦沒有建議法例附設追溯力。 【港區國安法田北辰草案應寫明特首指定法官客觀基礎予港人信服. 李國能又稱現行安排下行政長官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委任法官而推薦基礎是法官的專業才能司法機構獨立於行政機關應自行決定審理案件的法官不受行政機關干預。 他認為,行政長官欠缺挑選法官時所需經驗和專長,且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不宜獨自挑選法官,最起碼要依據首席法官或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確保人選符合專業及獨立的基礎。 【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行政長官不會指定法官處理案件 分派法官聽審仍由司法機構負責.

  3. 2015年12月14日 ·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就司法覆核被濫用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報章撰文反駁李國能指司法覆核要先申請許可是一個有效的過瀘器阻止濫用。 李國能說,在法治制度下,便利和公義時有矛盾,不應從負面角.

  4. 2015年9月25日 · 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報章撰文指在法治之下任何人不論地位多高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他又指,香港處於極具挑戰的時代,年輕一代的參與和投入至為重要,法治和司法獨立作為社會不可移動的基石亦更形重要。 李國能又不點名反駁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教授饒戈平等內地學者早前質疑終審法院設海外法官的安排。 李強調有關安排不應視作違反中國的主權或香港的自治,此舉符合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在一國兩制下的最佳利益,獲得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的信任,有助加強維護司法獨立的信心,認為海外法官應成為終審法院的永久安排。 他提到人大常委會應避免透過行使釋法的權力推翻香港法院的判決,尤其是終審法院的判決,否則會對司法獨立造成負面影響。

  5. 2018年10月22日 · 終審法院今年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舉行歡送儀式逾百名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及律師等法律界人士出席包括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等場內座無虛席不少人更需站立於庭內觀看儀式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致詞時宣布鄧楨將於本月25日轉任為終院非常任法官。 鄧楨致辭時表示,他相信司法獨立及維護法治的工作必須依賴香港法官,他們責無旁貸。 鄧亦寄語,我們在香港擁有新聞自由及選舉自由,必須努力發聲,讓大家的選票發揮作用。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致詞中讚揚鄧楨不遺餘力地履行他作為法官的職責,他在維護香港法治所擔當的角色是讓社會大眾可安心信賴的。

  6. 2020年7月6日 · 港區國安法規定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涉國安案件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發文質疑該規定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該觀點得到香港大律師公會等響應不過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徐澤今日6日則發文批駁李國能相關論點強調不能司法獨大」。 徐澤在港澳研究會網站發文基本法規定的特區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三權分立」,任命法官是香港基本法賦予行政長官的重要權力有關安排無損司法獨立。 徐澤續指,香港司法獨立不能作任意解釋。 他批評,李國能通過判例建立了香港法院「違憲審查權」,努力營造「司法獨大」、「司法至上」,硬是把行政長官視為只是行政機關首長,所以才得出「行政長官指定法官是行政干預司法,損害司法獨立」的看法。

  7. 21 小時前 · 不過,直播似乎不能成功「數臭」何伯子女,因網民大多覺得「新何太」向何伯洗腦、控制,而且不斷挑撥離間唯恐不亂,甚至有網民直指:「這個女人好恐怖」。另外,有自稱是何家子女代表網民,在facebook群組「何伯&何伯老婆關注組」發文,指何伯在直播中嚴重侵犯仔女私隱,將向私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