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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務上常見爭議. 一、公寓大廈管委會是否具有當事人能力? 公寓大廈管委會的內涵,大概具備了一定的名稱、事務所、一定目的等要件,核心問題在於有無「獨立之財產」。 管委會其實只是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即業主)的代表,有財產的主體是區分所有權人,在此一概念上與合夥,或祭祀公業有相當的區別。 直言之,合夥的財產屬於合夥,祭祀公業的財產屬於祭祀公業,但區分所有權人繳納的管理基金或一切公共設施,卻不能認為是管委會的財產。 關於管委會的當事人資格,近年仍不斷有爭議性案例發生,尤其是社區的修繕裝潢施作上,涉及的內外關係,法理上均值得探討。 (一)管委會執行修繕工程造成鄰樓塌陷:

  2. 且具體而言區公所的法定決策機制目前係區務會議」(區政會議),即由區長代表區公所與區轄內之市屬業務機關或單位共同協調聯繫相關區政業務例如與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衛生所稅捐分處警察分局清潔隊區內各公立中小學自來水

  3. 以台北縣政府請釋行政院主計處有關村里辦公費係由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列村里辦公費之核銷是否須經由公所主計人員審核案為例行政院主計處九十三年二月九日以處實二字第 九三 七 一號書函表示: 依本處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處實二字第 九一 三九 一號函,村里辦公費支用可由村里幹事出具領據,並以預付費用入帳,支用後仍應檢附執行公務所發生開支之發票或收據辦理核銷轉正,又村里辦公室係屬鄉鎮市公所之內部單位,其執行公務所發生之各項開支自應依會計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由公所主計人員實施內部審核。 比較特別的是,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可否辦理保留,而於下個預算年度給付呢?

  4. 剛升完旗‥和我们家滴小飞象就去泶務處 報到惹>’’’< 還4ˋ被記惹一支警告… 本來4ˋ2支滴‥因为我服儀ㄆ整…我就4ˋㄆ想把襪ㄗ放下= = 之後‥我们家滴小飞象一付快哭滴様ㄗ懇求我﹏於4ˋ心軟答应ㄊ(襪c濫好人 ...

  5.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本篇是前篇行政法教室具備行政處分性質的觀念通知」(筆者2005/04/30所撰的補充說明剛好也是筆者近期準備至基層自治組織台北縣五股鄉公所清潔隊解說行政處分與行政程序法的講義內容更是筆者給大學部 ...

  6. 2009年7月13日 · 臺灣地區之公寓大廈常由管委會出面與物業管理公司或保全公司簽立保全契約,委任物業管理公司或保全公司管理公寓大廈,若物業管理公司或保全公司派駐人員於執勤中怠惰睡覺,致竊賊有機可乘侵入行竊,物業管理公司或保全公司明顯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若有住戶因此受損,應負債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誰有權利請求賠償?則涉及保全契約當事人的認定問題,法院似不同見解。

  7. 高玫仙等十人均無罪,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及未洽之 ,檢具理由針對邱莉莉等十人均提起上訴。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指出,原審認判決書中編號三十五之通訊監察譯文,依卷存證據並未經檢察官陳報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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