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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中受傷的「爆眼少女」,去年被《東網》獨家披露原來在前年已離港前赴台灣。 據知她雖身在海外,但仍準備就其受傷事件向警方要求賠償,並為此申請法律援助,希望使用公帑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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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爆眼少女案 是2019年香港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期間發生的一宗 爭議事件 ,使獨眼 紗布 成為了香港抗爭運動的象徵之一 [1] 。 在8月11日 深水埗 示威活動當晚,一位報稱擔任義務救護員 [2] [3] [4] 的女性(「K」、「少女K」或「K小姐」) [5] 在 彌敦道 近 尖沙咀 警署 被疑似香港警察的 布袋彈 擊中其右眼。 少女K因此成為了《 紐約時報 》的頭版 [4] 。 翌日12日,網民在香港國際機場發起「警察還眼集會」 [6] ,首次出現「 黑警 還眼」口號。 13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未與事主(爆眼少女)落口供前不會拘捕,但下一步則需要法律上考慮,不能現時作保證需要尋求指示」 [7] 。
2022年8月12日 · 攬炒派即封其作「爆眼女」,指稱是防暴警發射布袋彈射爆其眼,大肆炒作該女子將會「永久失明」,煽動黑暴分子「報仇」 8月12日 NOW及有線新聞等媒體拍攝到「爆眼女」剛倒地時,未見眼罩上有布袋彈殘骸。 警方當時表示,並無確實證據顯示受傷與警方執法有關. 8月17日 「爆眼女」妹妹在社交平台「代報平安」,更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煽「獨」口號,煽動「手足」聲援「爆眼女」 8月19日 警方呼籲目擊者與警方聯繫,促傷者向警方報案. 8月20日 「爆眼女」留醫一周後出院,但拒絕向警方報案. 8月29日 「爆眼女」透過所謂的「民間記者會」發布短片。 她當時全程戴墨鏡、口罩及右眼處貼上紗布,惟並無直接提及右眼傷勢、康復情況及受傷過程,又拒絕外界探訪.
2019年8月13日 · 地鐵佔領取消,向射爆眼睛的女子的金主要三千萬,現在談不攏,所以學生支持那女的,所以取消佔領活動今日地鐵集會取消原來係爆眼女要求背後主腦賠償三千萬現在傾唔掂數班學生企響條女嗰邊所以活動取消條女唔簡單係爛果黎得力助手地鐵聚會 ...
據知她雖身在海外,但仍準備就其受傷事件向警方要求賠償,並為此申請法律援助,希望使用公帑興訟。 但有消息指法律援助署最近去信她的律師團隊,詢問她是否確定想提出訴訟,意味其法援申請可能會有阻滯。 事發於前年8月11日晚上,負責救傷的女事主在彌敦道近尖沙咀警署的衝突現場中,右眼被異物擊中受傷,血流如注,及後被送院治療。 其受傷原因眾說紛紜,有指是被警方的布袋彈擊傷,亦有指是有人企圖用椏杈射向警署發射鋼珠時,意外打中事主。 事發後她一直鮮有現身,即使曾在「民間記者會」的錄影片段中露面,亦用紗布貼着右眼,並架上太陽眼鏡,故其真實傷勢如何,一直都是謎團。 然而《東網》獲得的獨家消息及圖片,她已於前年9月乘飛機前赴台灣,從照片可見其雙眼明亮有神,精神與健康狀況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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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5日 · Tweet. 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有示威者於尖沙咀海防道及彌敦道放設路障。 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中受傷的「爆眼少女」,去年被《東網》獨家披露原來在前年已離港前赴台灣。 據知她雖身在海外,但仍準備就其受傷事件向警方要求賠償,並為此申請法律援助,希望使用公帑興訟。 但有消息指法律援助署最近去信她的律師團隊,詢問她是否確定想提出訴訟,意味其法援申請可能會有阻滯。 事發於前年8月11日晚上,負責救傷的女事主在彌敦道近尖沙咀警署的衝突現場中,右眼被異物擊中受傷,血流如注,及後被送院治療。 其受傷原因眾說紛紜,有指是被警方的布袋彈擊傷,亦有指是有人企圖用椏杈射向警署發射鋼珠時,意外打中事主。
2022年8月12日 · 大文論壇. 文/陳術. 黑暴動亂期間謊言不絕,「新屋嶺」、「太子站」等謊言挑撥仇恨,引發更多暴力事件,而「爆眼女」事件亦是黑暴分子不斷重覆、藉機煽動的一大謊言;今日,有新聞指「假爆眼,真煽仇」的所謂「爆眼女」因為迴避法援署問題而正式被中止援助,昨日追索期限已到,「爆眼女」只能終結歷時三年的鬧劇。 筆者認為,「爆眼女」事件尚未完結,至少有八大疑問尚待查證;而作為可能觸犯刑事罪行的「疑犯」,「爆眼女」理應回港面對可能的刑事調查,一直藉機挑撥仇恨的她,或許根本就不是一個受害者,而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違法、破壞者。 對於「爆眼女」聲稱受傷原因與警方有關一事,至少有八大疑問尚待查清,社會各方包括執法部門,理應繼續追查以及關注:
2021年5月26日 · 「爆眼女」事件被揭是抹黑警方、煽動暴力的謊言,而本港有所謂法律精英、法律組織充當「幕後師爺」,濫用司法程序掩蓋真相,對警方作出失實指控,陷執法者於不義,為黑暴推波助瀾,以法治之名玷污、踐踏法治,完全埋沒良知、罔顧操守。 事件從一個側面再次顯示,只有進行必要的司法改革,對法律界實施有效監察,才能避免政治凌駕法治,推動整個法律界真正捍衛法治、秉行公義,保障香港法治穩定。 捍衛法治公義,是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法律界專業組織和人士在當中扮演重要角色。 大律師公會章程規定,「要竭力維護社會公義而非任何政治立場」;公會主席夏博義曾聲言,「大律師公會不是政治團體,而是高標準的專業團體,公會主席有責任捍衛法治、司法獨立、基本法、人權法及司法公正」。 的而且確,依法辦事、秉行公義是法律界安身立命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