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向羅冠聰等6名潛逃者 施行撤銷特區護照等措施
【Now新聞台】政府刊憲針對羅冠聰等6名潛逃英國的被通緝人士,禁止任何人向他們提供或處理資金,並撤銷6人的特區護照。保安局局長根據《維護國安條例》第89條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向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共6人施行四項措施。除了獲得保安局局長批予特許授權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他們提供任何資金或經濟資源、向他們出租或以其它方式提供不動產、與他們成立合資企業或有合伙或投資關係等,即屬犯罪,同時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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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