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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又稱「 香港行政長官 」、「 香港特首 」、「Chief Executive 」、「CE」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首長,在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此職位設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英屬香港 時期的「 香港總督 」一職,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區 政府首 ...

  2. 我在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社會踏上由治及興新征程的關鍵時刻,當選及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深感榮幸,亦知責任重大。

  3. 李家超於二 二二年五月八日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當選,並於二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第六任行政長官,於二 二二年七月一日就職。

  4.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是行政長官,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出、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頒布法例、決定政府政策以及發布行政命令,並由行政會議協助制定政策。 有關行政長官工作的資料. 行政會議協助行政長官決定政策,並就提交法案及制定附屬法規方面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行政會議由21名主要官員和16名非官守議員組成,所有成員均由行政長官從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 行政會議成員的任期以行政長官的任期為限。 有關行政會議的資料. 行政體制. 政府的主要施政和行政工作由決策局和部門執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圖 主要官員 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

  5.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 電郵: ceo@ceo.gov.hk. 電話:(852)2878 3300. 傳真:(852)2509 0580. 地址:香港添馬.

  6. 2022年6月19日 · 中央人民政府今日(六月十九日)根據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的提名,任命第六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 李家超衷心感謝中央人民政府接受及批准他提名的二十六位官員,...

  7.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又稱「 香港行政長官 」、「 香港特首 」、「Chief Executive 」、「CE」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首長,在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此職位設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英屬香港 時期的「 香港總督 」一職,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 ...

  8.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圖 - 香港政府一站通

  9. 3 天前 · 以下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七月一日)上午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出席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七周年酒會的致辭: 各位嘉賓、各位市民: 今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七周年的大日子,也是本屆政府上任的兩周年;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意義重大。

  10. 行政長官 是香港 政府首腦 ,又稱「特首」,負責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 中央人民政府 (國務院)負責,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香港總督 的職權。 行政長官由 選舉委員會 選出,並由 國務院總理 簽署 國務院令 任命。 其他 政府主要官員 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除 行政長官 外,特區政府現時由3司15局56部門組成。 第一層是司長和副司長,即 政務司司長 及政務司副司長、 財政司司長 及財政司副司長、 律政司司長 及律政司副司長。 他們均是最高級主要官員,職能類似 英國政府 的 內閣重臣 ,負責制訂香港特區政府最重要的政策方向和政治決定,並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三位司長可以署理行政長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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