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其他人也問了
離婚協議書要幾份?
裁判離婚怎麼辦?
離婚法律服務的使命是什麼?
離婚調解筆錄是什麼?
2020年9月14日 · 1. 離婚協議書. 首先,依照雙方共識擬定離婚協議書,雙方可以私底下約定好離婚事項(例如:監護權、探視權、財產分配、扶養費等)並撰寫成離婚協議書。 2. 當事人與證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離婚協議書要有效,必須要有離婚夫妻,加上最少 2 位年滿 20 歲且「充分了解雙方離婚動機與決心」的離婚證人,在約定好的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才行。 3. 離婚夫妻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協議離婚手續最後一步是離婚夫妻雙方攜帶簽署好的離婚協議書文件,以及需要換發的證件、金錢等,親自到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離婚登記即可,登記當天就是離婚生效日。 因此,若雙方有共識的情況下,簽訂完合約、去戶政單位辦理手續,最慢幾天內即可搞定。 同場加映: 讓愛就是愛,不是交易商品:談談法國的同居協議. 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把握四大重點
2020年7月20日 · 在台灣,離婚手續分三種,分別是: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可以自行離婚。 (民法第 1049 條) 調解離婚:雙方經法院調解、和解達成離婚共識,婚姻關係消滅。 (民法第 1052-1 條) 裁判離婚:訴訟後由法官來判決離婚,有條件限制。 (民法第 1052 條) 同場加映: 離婚、詐領保險金,看《最佳利益》如何學習法律知識? 協議離婚. 最和平、快速而且單純的離婚手續,只要雙方約定好離婚協議書內容,再加上兩個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再拿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就完成了。 調解離婚. 民法規定離婚跟結婚一樣,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生效,但協議離婚實在是理想狀況,礙於對方意願,或是假意答應離婚但遲遲不現身辦理登記,於是後來有了「調解離婚」。
2019年12月27日 · 裁判離婚是由法院依照訴訟程序達到離婚的結果,如果是夫妻雙方私下談妥離婚條件,好聚好散的離婚,就是 民法第1050條 規定的「兩願離婚」。 兩願離婚,不僅僅是需要夫妻雙方都明確的「想意願」,還需要完成下列事項後,離婚才會生效: 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有二位以上離婚證人,明確了解夫妻雙方確實都想離婚,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夫妻雙方「一起」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證人的資格,在民法上沒有明確的要求,原則上戶政機關也只會就離婚協議書作形式上的審查,也就是說,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有夫妻雙方簽名、二位以上離婚證人簽名,戶政機關就會做離婚登記。 問題往往出在登記以後,有一方反悔想上法院說離婚無效,這時候證人是否有符合法律上的條件就變得至關重要。
2022年9月14日 · 公權力開始介入了我們的婚姻,所有攪亂人心的程序也啟動了:合意離婚,不成;協議離婚,不成;調解離婚,不成。 我才逐漸意識到,與「他」好聚好散是一種妄想,因為「他們」從不善罷甘休。 所以,一個離婚的故事,常常有兩個版本。 在法庭上、在訴狀中,我看見異時空裡的另一個我。 那裡的女主角,沒有台詞,只有他人代為詮釋的默劇,而他的對白竟和那些新聞事件如出一轍:「她突然就訴諸法律行動」、「她一向就不考慮孩子,衝動行事」。 嘿,你哥哥不是說,我早有預謀? 是啊,要離婚,計畫有多重要? 妳先去加入幾個線上社團,瀏覽瀏覽沙場前輩們的箴言吧,女人的離婚計畫周延與否,將決定存亡至持久戰的哪個階段。
2019年4月18日 · 【家暴離婚的訴訟程序分為四個階段】 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撰寫離婚訴狀,說明受到家暴的情形,盡量具體寫出每一次的家暴時間、地點、過程與目擊者,及希望法院判決的事項如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無法攜手到白頭,離婚讓彼此自由並不是件錯事。但說到離婚,「離婚手續會不會很麻煩?」是許多人心中的疑問。這篇文章簡單告訴你,離婚手續分幾種、選哪種離婚手續最快速方便?然後花一些篇幅談談「協議離婚」到底是要如何協議,要注意什麼眉眉角角。
2020年6月2日 · 分居協議雖然會暫時對彼此經濟、子女撫養狀況造成影響及變動,但復合時,雙方不需要辦理其他手續,便能延續原本的婚姻關係,因此許多伴侶會先選擇分居,真的不行才走上離婚一途。 延伸閱讀: 夫妻有「同居」的義務,那分居就能判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