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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行租屋津貼1990年前入職薪金為34點或以上的公務員可以實報實銷方式領取租金資助但需向政府繳交薪金7.5%作為租金非實報實銷現金資助計劃供2000年後入職的公務員在任職期間領取按資助表規定的定額資助。 與舊制一樣,此等資助為期10年,而且資助條件仍以總薪級第34點作分水嶺。 首期貸款 :只適用於2000年前入職的公務員,在置業時向政府借款以支付首期,並可分10年歸還。 公共房屋配額 :供任職滿兩年的基層公務員 [5] 在申請出租公屋時獲得指定配額,以更快獲編配出租公屋,而且可於離職或退休後繼續居住 [6] 。 此外,基層公務員亦可在申請 居屋 時獲相關綠表配額,但申請人數偏少(大概只及申請出租公屋配額的5%) [7] 。 歷史變遷 [ 編輯] 體制建立 [ 編輯]

  2. 自行租屋津貼1990年前入職薪金為34點或以上的公務員可以實報實銷方式領取租金資助但需向政府繳交薪金7.5%作為租金非實報實銷現金資助計劃供2000年後入職的公務員在任職期間領取按資助表規定的定額資助。 與舊制一樣,此等資助為期10年,而且資助條件仍以總薪級第34點作分水嶺。 首期貸款 :只適用於2000年前入職的公務員,在置業時向政府借款以支付首期,並可分10年歸還。 公共房屋配額 :供任職滿兩年的基層公務員 [5] 在申請出租公屋時獲得指定配額,以更快獲編配出租公屋,而且可於離職或退休後繼續居住 [6] 。 此外,基層公務員亦可在申請 居屋 時獲相關綠表配額,但申請人數偏少(大概只及申請出租公屋配額的5%) [7] 。 歷史變遷 [ 编辑] 體制建立 [ 编辑]

  3. 條目. 香港繁體. 工具. 在職家庭津貼 (英文: Working Family Allowance )俗稱 職津 ,是 香港政府 為低收入在職人士提供的 津貼 ,緣於 2017年10月的施政報告 中,提出優化全香港合資格低收入在職家庭,每月HK$400-$1,200津貼費用,而每名兒童或青少年額外每月HK$500-$1,000津貼費用,視乎住戶入息及工時而定。 有關計劃於2018年4月3日開始接受申請,但津貼金額可追溯至2017年10月1日。 歷史 [ 編輯] 在職家庭津貼的前身是「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 」,於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間推行,由2016年5月3日起分階段接受申請,申請人可申請過去6個月的津貼,即由由2015年11月起計算。

  4. 計劃以個人為單位通過資產審查的申請人可領取每月600港元的在職交通津貼」,或實報實銷最多600港元的求職津貼」。 [2] 2010年10月,時任香港行政長官 曾蔭權 發表施政報告指出交通費為低收入在職人士帶來壓力所以政府決定推出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為他們減輕負擔並鼓勵持續就業。 計劃交由 勞工及福利局 制訂具體細節及實施時間表,並在實施三年後檢討。 [3] 同年12月13日,勞工及福利局公佈計劃具體細節。 新計劃與之前「交通費支援計劃」的最大分別,是取消以個人為單位而改作以家庭為單位,並且不再支援求職人士,當中以前者引起社會各界的迴響及普遍不滿。 [4] 2011年2月11日,勞工及福利局公佈改善方案,放寬二人和三人家庭的每月住戶入息限額。

  5. 有別於服務赤貧、沒有年齡限制的受助人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的「綜援計劃」,「公共福利金計劃」是為嚴重殘疾或年齡在65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或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受惠對象的入息和資產略為放寬。

  6. 2023年8月2日 · 語言連結位於頁面頂端,標題的另一側。

  7.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現金分享計劃 (葡萄牙語: Plano de Comparticipação Pecuniária no Desenvolvimento Económico ,英語: Wealth Partaking Scheme )是2008年由時任 澳門行政長官 何厚鏵 提出的,目的是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抗擊通脹以及 2008年金融危機 的衝擊。 2008年首次推行,累計發放17次(截至2024年),發放金額也有所提升。 澳門市民普遍稱此計劃為「派錢」。 受惠對象 [ 編輯] 凡在限期時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 澳門居民身份證 居民均是為此計劃之受惠對象,包括永久性居民和永久性居民。 發放方式 [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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