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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3日 · 現年24歲的黃之鋒由18歲開始犯案纍纍如今已四嚐牢獄滋味黃之鋒曾因2014年衝擊及非法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空地案被判囚坐了69天監他上訴到特區終審法院兩年前獲判勝訴改判社會服務令終院法官當時已表明未來非法集結案只要涉及暴力即可考慮判囚然而黃之鋒死不悔改結果一再成為階下囚。 黃之鋒首次入監涉及2014年衝擊及非法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空地案。 當年9月26日,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糾眾與「學聯」成員,非法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翌年與時任「學聯」常委羅冠聰及「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被拘控。 黃之鋒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羅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 周永康則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2. 2014年9月25日 · 有網民近日爆料指出黃之鋒近年與包括美國駐港官方或非官方機構均聯繫相當密切網上並刊出多張圖片以證實此言非虛日前有網民在網上刊出多張黃之鋒一家與美國在港勢力關係密切的圖片並點出了以下事實黃之鋒為什麼被美國勢力看中據悉有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他出生於基督教家庭,其父黃偉明也是公民黨的一員,擔任了「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整個家庭的思想和價值觀均傾向英美﹔其次,是反對派公民黨的大力推薦。 公民黨出於策略上的考慮,幕後支持黃之鋒等公民黨的「後裔」,成立了「學民思潮」。 然後,帶着這些「童子軍」出入許多「上流社會」的社交場合,認識了許多親西方勢力的反對派「大佬」。 反國教「一戰成名」獲美押注.

  3. 2020年10月4日 · 2020-10-04. 黃之鋒暗諷黃世澤言論無腦。 黃之鋒fb截圖. 「黃絲」嘅智商真係無「上限」。 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因為長期鼓吹「港獨」而備受英美青睞。 現居德國嘅攬炒派「時評人」黃世澤就話,羅冠聰咁受英美重視,係因為佢「打機好叻」,日後可以「畀佢指揮無人戰鬥機」。 咁「深奧」嘅論述,連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都話「睇唔透」,更令佢訝異嘅係呢條片喺YouTube都有5萬點閱數同3,000個正評,嚇到佢都話:「我地(哋)有時都要檢視一下(吓)『同路人』到底又傳遞緊乜野(嘢)訊息比(畀)公眾。 亂噏揸無人機「千里之外」殺特首. 此前被一眾「黃絲」指控賣口罩唔交貨、呃「手足」錢嘅黃世澤,個YouTube頻道擁有逾8萬追蹤者。

  4. 2021年4月14日 · 2021-04-14. 分期執行8月刑滿續服刑 古思堯出獄7天又入獄.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原秘書長黃之鋒及反對派政棍古思堯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禁止蒙面規例生效首日在港島區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黃之鋒另被控違反禁止蒙面規例》,黃之鋒早前已認兩罪古思堯則否認控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後被裁定罪成。 裁判官鄧少雄聽取兩人求情後,判處就包圍警總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入獄4個月,並須分期執行,即黃於今年8月刑滿後要繼續服刑「找數」;早前就侮辱國旗罪被判囚4個月、上周三(7日)才刑滿出獄的古思堯,昨日則被判囚5個月,即出獄僅7天再入獄。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鄧官昨就古思堯的裁決指,古思堯在審訊時選擇自辯及自行簽署了承認事實。

  5. 2019年9月12日 · 香港眾志黃之鋒涉嫌在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在6月30日被捕隨即於當日下午被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他被控干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包括檢視錄影。 黃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禁止在警總一帶出現,但法庭批准其往外地出席演講、會議等。 近日,黃之鋒已到台灣地區、德國繼續發表煽動性言論,下周更會到美國國會聽證會,乞憐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香港。 黃之鋒面對的控罪非常嚴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5年監禁。 他獲得保釋,可能重犯的機會高,法庭理應拒絕其保釋候審。

  6. 2019年5月17日 · 上訴庭昨日作出裁決時指出黃之鋒罪行嚴重對法庭構成侮辱威脅整體司法工作的妥善執行直接挑戰香港的根本結構和基石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又指黄受到處罰與其政治背景毫無關係惟考慮其年輕改判入獄2個月黃之鋒即時重返監獄服餘下刑期。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黃之鋒昨午到高等法院聽取上訴判決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和彭偉昌頒下判詞。 潘官在宣讀裁決理據時強調,刑事藐視法庭的行為威脅整體司法工作的妥善執行,直接挑戰香港的根本結構和基石,任何阻擾執行司法工作的行為,一般都會判處阻嚇性刑罰。

  7. 2020年10月14日 ·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黄之鋒是一個反中亂港的小嘍囉經常發表刻意歪曲事實和真相的言論造謠抹黑內地執法機關所謂秘密扣押」、「嚴刑拷問和逼供12名逃犯更公開相關看守所和公安局人員的資料企圖引發香港市民對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 有關行為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必須予以強烈譴責,更有可能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執法機關應該跟進。 黃國恩批行為下流卑劣.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黃之鋒毫無守法意識,視法律如無物,多次違反法庭禁令,公開在社交媒體分享載有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資料的帖文,已涉嫌侵犯私隱和違反法庭起底禁令,但警方至今未依法採取行動拘捕,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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