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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計劃成員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存有強積金,而結餘不超過$5,000,及計劃成員提出申請提取強積金的日期,須距離最後一個供款日至少12個月。 計劃成員亦須作出法定聲明指日後無意再受僱或自僱。

  2. 強積金 法 例 規定,計劃成員年滿 65 (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 除外) 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累積 的強積金。 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可選擇以下其中一個方法處理強積金: 分期提取 一筆過提取 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

  3. 2021年9月29日 · 滿60歲亦可以提早退休為由提取強積金,屆時可以從以下3種方法選擇其中一種處理強積金: 1)分期提取. 2一筆過提取. 3)保留在強積金計劃內繼續投資. 【未滿65歲都得! 6個情況可提早領取強積金: 按此 】 若受託人已考慮所有因素,並決定提取強積金,不論是打算分期或一筆過提取,都要做以下3個步驟: 步驟1:確定帳戶數目. 若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個人帳戶,可向積金局查詢,詳情可致電積金局熱綫(2918 0102)。 若有多個強積金帳戶,可以每個帳戶都採用不同的提取方式,但必須就每個帳戶分別遞交一份申請表格。 步驟2:填寫表格及準備所需文件.

  4. 2022年2月20日 · 提取強積金1. 提早退休 當打工仔年滿60歲並已經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及作出法定聲明表示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即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早提取強積金。 不過,即使打工仔於60歲時提取強積金,之後仍可以再次工作。

  5. 2020年10月15日 · 在年滿退休65歲後怎麼樣取回強積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本文將介紹不同情況下取回強積金所需的條件和步驟,並解答一些關於強積金的常見問題。 一般取回強積金條件 自2016年2月1日起,港人只要年滿65歲,便可以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金額。

  6. 2024年4月23日 · 根據強積金相關法例,除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外,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只可以在年滿65後,方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 ...

  7. 2024年3月22日 · 一般情況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要求,只有計劃成員年滿65歲時,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旨在確保成員退休後仍享有生活保障。 提取強積金步驟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及 基於已達到65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權益)的表格 。 詳細提取強積金方法及注意事項請瀏覽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站 。 6個能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特殊情況. 不過,強積金法例規定亦指出,如合符以下6種特別情況 2 的計劃成員,亦可提早提取強積金: 瀏覽FWD網上保險平台. 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所需文件及表格. 如符合以上特別情況,需準備以下所需文件以便提早提取強積金: 合資格的強積金提取方式 3 有3種,包括: 一筆過提取. 分期提取. 全數留在強積金內繼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