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The Tribunal can classify an article as follows: Class I – neither obscene nor indecent; Class II – indecent; or. Class III – obscene. The Tribunal may impose conditions or restrictions relating to the publication of a Class II article. Class III articles are prohibited from being published.

  2. 香港司法機構 - 淫褻物品審裁處. pdf 版本 (7,922 KB) 淫褻物品審裁處. 程序. 評定類別. 裁定. 刑罰. 審裁委員. 儲存庫. 不提供法律意見. 如何聯絡我們? 辦公時間. 如果天氣惡劣淫褻物品審裁處有甚麼安排淫褻物品審裁處由一位主審裁判官及兩位或以上審裁委員組成其主要負責的兩項工作為事物及物品 評定類別 及 裁定性質 。 物品的作者、印刷人、製造商、出版人、進口商、發行人、版權擁有人, 或設計、生產或發布的委託人,可向淫褻物品審裁處呈交有關物品,以便 評定類別 。 律政司司長或其他獲授權的公職人員,亦可呈交物品給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除此之外,法官或裁判官亦可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將物品或事物轉交審裁處,要求 裁定 : 該物品是否淫褻或不雅;

  3. 淫褻物品審裁處 (英語: The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 ),又稱 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 ,簡稱 淫審處 ,是 香港司法機構 之一,於1987年9月根據《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簡稱《淫審條例》)規定成立,由一位主審裁判官及兩位或以上審裁委員組成,目標是阻止 青少年 接觸 不雅 (indecency)及 淫褻 (obscenity)物品。 值得注意的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從未直接提到哪些身體器官不能展示。 審裁處主要工作是為事物及物品評定類別及裁定性質。

  4. 淫亵物品审裁处 (英语: The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 ),又称 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 ,简称 淫审处 ,是 香港司法机构 之一,于1987年9月根据《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 》(简称《淫审条例》)规定成立,由一位主审裁判官及两位或以上审裁委员组成,目标是阻止 青少年 接触 不雅 (indecency)及 淫亵 (obscenity)物品。 值得注意的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从未直接提到哪些身体器官不能展示。 审裁处主要工作是为事物及物品评定类别及裁定性质。

  5. The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 (OAT) set up under the COIAO ha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to decide whether an article is obscene, indecent or neither. The OAT comprises a presiding magistrate and two or more members of the public drawn from a wide spectrum of

  6. 淫褻物品審裁處 ( 英文 : The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 ,簡稱 淫審處 )係 香港司法機構 之一,1987年9月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由一位主審裁判官同兩位或以上審裁委員而成立,主要負責嘅工作係為事物同物品評定類別同裁定性質,目標係防止青少年接觸不雅同淫褻物品。 物品嘅作者、印刷人、製造商、出版人、進口商、發行人、版權持有人,或設計、生產或發佈嘅委託人,可以向淫褻物品審裁處呈交有關物品,以便評定類別。 律政司司長 或其他獲授權嘅公職人員,亦可以呈交物品畀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物品裁定. 法官或裁判官亦可以喺法律程序進行期間,將物品或事物轉交審裁處,要求裁定: 嗰啲物品係咪淫褻或不雅; 公開展示嘅事物係咪不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