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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 ·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23年10月31日,即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 廉署調查發現,文榮鋒轉載的帖文,原本由時事評論員黃世澤於選舉期間在兩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發布,該帖文並附有一項超連結,內容為黃世澤在一個社交網站頻道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 廉署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於今早落案起訴文榮鋒。 因黃世澤已離開香港,廉署已向法院申請手令,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 45歲的黃世澤則面對三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第27A (1) (a)條。
2020年6月24日 · 首先,我們需要從健全的組織結構開始。 廉署現有1400多名員工,包括許多專業部門:跟蹤組、情報收集和分析組、線人和卧底組、法務會計部門、電腦鑒證小組……為配合港區國安法日後實施,警務處將設立專職部門,當局正展開相關的籌備工作,相信專職部門的組織結構不會遜於廉署。 第二,應該有強而有力的調查權。 可參考香港《防止賄賂條例》,該條例賦予廉署調查權力。 條例第13條授權廉政專員向銀行和金融機構發出書面要求,以提供有關任何目標人物的所有資料。 這種權力免除了對法庭手令的需要,並且對於檢查資金流向至關重要。 第14條允許向據信有與調查有關的信息的證人發出通知,令其到廉署並宣誓後回答問題,這實質上是取消了證人的緘默權。 同一部分可要求任何嫌疑人提供其財務和交易的完整賬目,並可凍結其資產。
2016年10月29日 · 香港向被國際公認為打擊貪污的模範,其中一個成功因素在於我們對貪 一直「零容忍」。 筆者到現在還清楚記得,廉政公署在70年代成立後不久,一名郵差因送遞郵件後收了市民10元,結果被廉署起訴;事件當時引起社會極大迴響,不少意見都批評廉署不應該浪費時間在這些「蚊型」貪污案。 時任廉政專員隨即嚴正回應,強調廉署對打擊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不管貪污行為有多「蚊型」也不能視若無睹,自此市民在接受公共服務時再也不需要向公職人員提供「小費」。 特首早已警剔「港獨」言行. 曾在廉署任職多年,筆者認為我們同樣應該以「零容忍」手法對抗正在蔓延的「港獨」行為。 早在兩年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施政報告》時,已經警剔香港大學學生會濫用所謂的「出版自由」,透過出版學生會刊物《學苑》宣揚「港獨」概念。
2022年1月26日 · 答案肯定不是。 回望在2019年發生的「7·21元朗事件」,林卓廷由案發當晚的尋釁滋事者,逐漸變身成為事件的「受害者」、「正義使者」、「監警大使」,無限放大「白衣人」暴力行為,隻字不提「黑衣人」挑釁生事,大力炒作煽動仇警。 林卓廷公開披露受調查人的身份,相信最大目的就是為了「吸引眼球」,就是將已被瘋狂抹黑的香港警隊,再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並企圖利用輿論干涉香港司法,同時順便為自己賺取人氣、政治紅利,成為「7·21元朗事件發言人」。 「人格卑劣,毫無政治道德! 」2018年一批民主黨人士公開宣布退黨時,如是炮轟「劣評」林卓廷,但林卓廷並無反思為何自己遭到同路人唾棄。 今天,林卓廷落得「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下場。
2022年7月9日 · 廉署開放日2022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5周年的慶祝活動之一。. 活動由今日開始,在7月的3個周末舉行,藉此向公眾展示廉署「堅決反貪從未改變」的初心,繼續與巿民攜手維護廉潔、公平和法治等核心價值。. 廉署早前已透過電腦抽籤方式,向公眾派發 ...
2023年8月11日 · 香港中文大學心血管基因組醫學中心爆出有高層涉嫌貪污,廉政公署執行處人員今日(11日)持搜查令,進入該中心搜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據悉,中心負責人羅聞亞,為中大校長段崇智的妻子。 廉政公署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證實廉署正就中大轄下一所2018年成立的醫學中心進行調查,懷疑有人在處理該中心的撥款及運作過程中涉嫌貪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挪用公款。 廉署人員今日到中大調查及蒐證,包括會見相關人士及根據法庭批出的手令進行搜查,暫時未有人士被拘捕。 由於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會作進一步評論。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 https://www.speakout.hk/app.
2020年12月29日 · 讚好 335. 曾被前黨友批評為「人格卑劣,毫無政治道德」嘅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因為涉嫌披露受調查人身份,被廉署拘捕兼起訴;喺法庭外,林卓廷稱自己罪名係「鍥而不捨去追究7.21警黑勾結」,質疑律政司長鄭若驊和廉署「重新演繹」《防止賄賂條例》,又表示相信今次唔會係最後一次受「政治檢控」。 囍雨覺得成件事好簡單,就係不論林卓廷要「追究」啲咩、指控邊個,前提係唔可以違法,林卓廷想轉移視線,改變唔到佢涉嫌違法嘅事實! 林乃前廉署調查員. 如果大家有留意開林卓廷嘅新聞,會發現佢不時對外宣稱自己係前廉署人員,然後就「扮專家」說三道四。 問題嚟喇,作為前廉署人員,林卓廷係咪唔知道《防止賄賂條例》中有條文,列明唔可以披露受查人身份呢? 定係佢扮唔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