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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手新盤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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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ress Release. 監管局更新有關地產代理於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點秩序的指引. (2018 年10 月24日)地產代理於一手樓盤銷售點的秩序和行為,已持續引起公眾很大關注,也是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監管局」)的重要關注點, 故監管局繼於今年7月與發展商訂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約章後,今天發出新執業通告( 編號18-03(CR)),就有關事宜列出更嚴謹的指引。 新通告將於2018 年12 月1日生效。 為向消費者提供良好的銷售環境及提升地產代理的專業形象,維持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推廣活動的良好秩序是十分重要的。 監管局行政總裁韓婉萍女士表示:「自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約章訂立後,一手樓盤銷售點的秩序已有明顯的改善。 雖然如此,局方認為仍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我們也見到一些個別事件仍然不大理想。

  2. 最近市場上推出多個一手住宅物業新盤,不少持牌人積極參與有關銷售活動持牌人必須熟悉由監管局發出的相關執業指引,以及一切有關的法律政府規例,以及地產市場的重要事實和發展。 就此,監管局特別提醒各持牌人多加留意以下事項,以免違規。 (二) 行事身分. 根據同一份執業通告,持牌人須在成功接觸準買家後,立刻清楚地向準買家說明他們所屬的地產代理公司是否(a) 只代表賣方行事;或(b)只代表買方行事;或(c) 同時代表賣方及買方行事;及(d)是否會於其後同時代表賣方及買方行事。 持牌人須以書面形式將上述事項通知準買家,及向準買家提供一份該書面通知。 不論持牌人是以何種身分行事,他們均須以公平及公正的態度為交易各方行事。

  3. 新執業通告將於2016 年9 月1日生效。. 該執業通告( 編號16-02(CR))就有關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活動秩序的不同範疇列出詳細指引,並將會取代現有相關的執業通告( 編號10-02(CR))。該通告涵蓋的其中一個新範疇與地產代理公司調派非持牌員工於新盤銷售處參與推廣活動 ...

  4. 局一向支持任何可以提升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透明度保障 消費者利益的措施亦十分注重地產代理從業員在推銷一 手樓盤時的執業手法和操守因此監管局發出這份新執 業通告為業界提供詳細指引好讓業界行事時有規可循符合該條例的規定

  5. 一手住宅樓盤銷售一手樓盤銷售 地點的秩序事宜的新執業通告編號16-02(CR)),並已於2016年9月1日生效該新通告涵蓋的其中一個新範疇與地產代 理公司調派非持牌員工於新盤銷售處參與 推廣活動有關。地產代理公司應就非持牌

  6. 監管局已就有關規管一手住宅樓盤的銷售發出最新. 執業通告,該通告已於2011年5月1日生效。 新的執業通告(即編號11-02(CR))主要規管地產代理從業員在推銷一手住宅樓時的操守,用以取代監管局於去年發出的通告(即第10-03(CR)號通告)。 新執業通告的重點包括以下各項: 1. 員工培訓. 為員工提供適當培訓,確保員工具備所需知識及專業技能,依法進行一手住宅樓盤的銷售活動。 2. 員工監督. 委任員工監督以監督一切有關一手住宅樓盤銷售活動的操守事宜。 3. 樓盤銷售前簡介會. 在促銷每個一手樓盤前,為員工提供樓盤銷售前簡介會。 簡介會須包括但不限於介紹樓盤資料以及監管局就有關一手住宅樓盤銷售活動的操守及秩序發出的指引。 妥善保存簡介會的紀錄,並須應監管局的要求呈交有關紀錄。 4.

  7. 監管局提醒地產代理公司應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其調派前往一手銷售處的員工(尤其是非持牌員工)遵守有關新指引。. 監管局今天向所有持牌人發出電子郵件,提醒他們有關一手住宅樓盤銷售一手樓盤銷售地點的秩序事宜的執業通告( 編號16-02(CR)),將於2016 年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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