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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任管理員並視需要彈性調度1名 管理員協助優先投票及維持排隊秩序。 (p14,15) ( 八) 遇有返回戶籍地投票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主動出示工作證,. 准其優先進入投票所投票, 並向其他在場選舉人說明。 (p15) 「 進入投開票所注意事項」 海報, 內容如下:(p5) ( 一) 不得攜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 違反者處1年以下有 期徒刑、 拘役或科新臺幣3 萬元以下罰金。 ( 二) 禁止窺視刺探投票秘密。 ( 三) 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 ( 四) 故意撕毀選舉票, 處新臺幣5 千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 ( 五) 攜出選舉票者, 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新臺幣1 萬5千 元以下罰金。

  2. 投開票實務. ( )點領選舉票及領取投開票所所需物品。. 投票日前1日會同主任監察員點領選舉票及物品。. 投開票物品新增選舉人印章封袋」。. 選舉人名冊管理員在選舉人名冊規定欄位方格蓋章後,應將選舉人印章裝入印章封袋後交還選舉人,並提醒勿再取出 ...

    • 二、投票日之作業:投票
    • 三、投票日之作業:開票
    • 一、主任管理員之職務
    • 三、領票處管理員之職務
    • 四、圈票處管理員之職務
    • 五、投票處管理員之職務
    • 六、主任監察員之職務
    • 九、投票處監察員之職務。
    • 一、主任管理員之職務
    • 三、唱票管理員職務
    • 六、主任監察員職務
    • 七、監察員職務

    工作人員報到。 ( 一)工作人員報到並分配職務。 ( 二) 點交選舉票,發交選舉人名冊。 ( 三) 投票開始前對時。 ( 四) 投票開始時,宣布開始投票。 ( 五)公開查驗投票匭及加封。 ( 六) 選舉人領票、圈 點交選舉票,分配職務。 票、 投票。 ( 七) 投票時間截止時宣布投票時間截止。 ( 八)投票時間截止前到場之選舉人繼續領票、 圈票、 投票。 ( 九) 選舉人全部投完票後封鎖投票匭。 ( 十)清點選舉人名冊領票人數及用餘票數, 填寫投( 開)票報告表投票部分。 ( 十一)清點選舉人名冊上前來投票之男女選舉人數。 ( 十二) 包封用餘票及選舉人名冊。

    ( 一)將投票所改設開票所並佈置投開票所、 分配職務。 ( 二) 宣布開始開票, 並宣布領票人數。 ( 三) 查驗投票匭及開封。 ( 四) 檢票、 唱票、 記票、 整票計票。 ( 五) 每一投票匭開票完畢,向參觀席參觀民眾展示空票匭。 ( 六) 選舉票全部開完後,核對各候選人得票數。 ( 七) 填寫投( 開) 票報告表開票部分。 ( 八) 宣布開票結果, 張貼投( 開)票報告表。 ( 九) 將第一份投( 開)票報告表裝入密封袋, 指派專人速送鄉( 鎮、 市、 區)公所。 ( 十) 包封有效票、 無效票、 已領未投票、計票紙及投票通知單。( 十一) 交付選舉投( 開) 票報告表副本。 ( 十二) 整理場地回復原狀,檢查有無投開票物品遺漏。 ( 十三) 工作人員簽退。 ( 十四) 將選舉票等護送...

    ( 一) 點領選舉票及投開票所所需物品。 ( 二) 辦理工作人員報到及分發工作證件。 ( 三) 分配查驗國民身分證、 領票處、 圈票處、投票處管理員職務。 ( 四) 點交選舉票:會同主任監察員將選舉票當眾啟封, 一次點交領票處管理員。 ( 五) 發交選舉人名冊:投票開始前將選舉人名冊發交發票管理員。 ( 六) 對時及宣布開始投票。 ( 七) 啟驗投票匭:會同主任監察員於投票開始前公開查驗後加封。 ( 八) 督導投票作業之進行:督飭各管理員工作情形, 並隨時處理各種突發狀況。 冒名領票。 撕毀選舉票。攜出選舉票。 ( 九) 維持投開票所秩序: 喧嚷或干擾勸誘他攜帶武器或危險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人投票或不投票。物品入場者。不服制止者。 ( 十 ) 投票時間截止, 宣布停止投票:投票時間截止, 應即...

    ( 一) 發票管理員點收選舉票。 ( 二)選舉人名冊管理員檢查主任管理員發交之名冊是否與所負責之選舉發票工作相符。 ( 三) 核對選舉人容貌。 ( 四) 查對選舉人名冊。 ( 五) 指導選舉人簽章。 ( 六) 發選舉票。 ( 七) 填發選舉人到達投票所證明書。

    ( 一) 維持圈票處秩序。 ( 二) 照顧身心障礙及老弱。 ( 三) 檢查圈選工具。 ( 四)嚴防選舉人調換圈選工具及圈票用紅色印台。 ( 五)圈票處應絕對禁止任何人近前窺視或刺探選舉人之圈選。

    ( 一)指導選舉人將各種選舉票分別摺疊投入各該種選舉票之投票匭內,防止選舉人將選舉票投錯票匭。 ( 二)注意選舉人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 ( 三) 嚴防選舉票攜出。 ( 四) 注意防範選舉人將選舉票以外之物品,故意或錯誤投入投票匭。 ( 五) 嚴守投票匭。 ( 六) 投票完畢後, 配合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將投票匭密封上鎖, 貼上封條。

    ( 一 ) 綜理投票之監察事務,並監督監察員執行相關工作。 ( 二 ) 分配領票處、 圈票處、投票處監察員職務。 ( 三 ) 會同主任管理員辦理之事項: 點領選舉票。 佈置投票所。 點交選舉票。 啟驗投票匭。 處理各種突發狀況。 維持投票所秩序。 封鎖投票匭。 填具投( 開) 票報告表投票部分。 包封選舉人名冊及用餘票。

    一、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 應即改為開票所, 並逐張唱票,同時三、記票用紙應貼在開票所內堂正面投票匭後方顯明處之牆壁或開票所應設參觀席, 非開票完畢, 開票所門戶不得關閉。板架上。 二、開票時應將投票匭置於中央, 面向參觀席, 左右放置桌椅,四、開票順序應依選委會之規定辦理。以便放置選舉票。

    ( 一) 分配檢票、 唱票、 記票、整票計票管理員工作。 ( 二) 佈置開票所:督導管理員將記票紙粘貼在牆壁上或另備之板架上, 以備開票。 ( 三) 宣布開票: 主任管理員於開票前會同主任監察員驗明封條及鎖鑰完好後,即向參觀民眾宣布開票, 拆封開鎖,啟開投票匭內外蓋, 正式開票。 開票前向參觀民眾說明,開票結果應以全部投票匭之選舉票開出後,彙計之投開票報告表為準。 ( 四) 電燈失明開啟輔助照明設備。 ( 五) 督導開票作業之進行, 確實依檢票、唱票、 記票、 整票計票之程序辦理。 ( 六) 會同主任監察員認定無效票。 ( 七) 填具投( 開) 票報告表開票部分。 ( 八) 宣布開票結果: 選舉票開票完畢,會同主任監察員填寫投開票報告表,並應即依投( 開) 票報告表當眾宣布開票結果。 ( 九...

    ( 一) 選舉之唱票,應逐張將選舉票中所圈候選人之號次、姓名高聲唱出。 ( 二)唱完票後將選舉票 交與整票計票員。 唱票。

    ( 一 ) 綜理開票之監察事務,監察開票所管理人員辦理開票有無違法情事。 ( 二 ) 分配檢票唱票、 記票、整票計票監察員職務。 ( 三 ) 會同主任管理員辦理事項: 佈置開票所。 認定無效票。 填具投( 開) 票報告表開票部分。 張貼投( 開) 票報告表。 填發選舉投( 開) 票報告表副本。 包封有效票、 無效票、 已領未投票、計票紙及投票通知單,於封口處加蓋印章。 整理場地, 檢查物品。 護送選舉票等至鄉( 鎮、 市、 區)公所。

    ( 一) 檢票唱票、 記票、 整票計票處監察員,分別監察管理員辦理檢票、 唱票、記票、 整票計票, 有無違法情事。 ( 二)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認定無效票有爭議時, 由全體監察員表決之。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應為有效票。 ( 一 )身心障礙選舉人至投票所投票時,投票所工作人員應主動予以適當協助,以方便其行使選舉權。如為乘輪椅選舉人,遇有上下坡道, 或臺階、 門檻時,工作人員應主動予以協助通行。並洽商其他在場選舉人, 禮讓其優先投票。 ( 二 )投票所應設置適合乘坐輪椅選舉人使用之圈票處遮屏, 以方便其投票。 ( 三 )投票所工作人員與視障選舉人交談時, 應以一般音量與音調表達,如須引導視障選舉人行走時,應適度引導或扶持其順利完成投票。 ( 四 ) 投票所應備置盲胞投票輔助器,輔助盲胞選舉人...

  3. 其他人也問了

  4. 2023年12月23日 · 投票所佈置重點~. 領票處分組領票之考量. 選舉人人數多寡. 投票所空間大小. 圈票處. 一般遮屏*3+ 身障遮屏*1 ( 提供身障標誌,貼上可快速識別) 圈選工具+ 紅色快乾打印台+厚墊. 遮屏缺口朝外( 朝向投票所工作人員) 投票處. 票匭*3- 總統副總統+ 區域及原住民立委+不分區立委. 黏貼與選舉票顏色一致之識別貼紙. 票匭上緣距離地板面高度<85CM ,投票口深度<25CM. 投票所佈置圖例~ 投票程序重點提示~ 投票準備開始投票.

  5. 於推薦監察員名冊中註明願意接受選舉委員會指定投票所開票所服務者由各該直轄市選舉委員會逕行指定之於推薦監察員名冊中未註明意願者視為放棄擔任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第六條 直轄市選舉委員會應於候選人登記截止或發布罷免公告後將每一候選人政黨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得推薦監察員及備補監察員名額通知候選人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

  6. 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點領選舉票前應先將選舉人名冊所載選舉人逐一清點各類選舉人數再核對選舉人名冊封裡統計數相符後向選務作業中心請領選舉票十一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逐張點算各類選舉票無誤後重新包封於封口處共同加蓋印章交由鄉選務作業中心集中保管。 於投票日清晨派車分送至各投票所或由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會同警衛人員領回使用。 但情況特殊,經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認有必要時,可交由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攜回妥善保管,並於投票日會同警衛人員攜往投票所使用。 十二、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點發選舉票,應將選舉票印製數量、分發數量、更換補發數量及保管之預備票數量,填列清冊,會同監察人員將點發情形報所屬選舉委員會。

  7. web.law.ntpc.gov.tw › scripts › FLAWDOC02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 修正) 第 18 . 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 選舉人領取選舉票時應在選舉人名冊上簽名或蓋章或按指印按指印者並應有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蓋章證明。. 選舉人名冊上無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