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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公共屋邨 (簡稱 公屋)是 香港公共房屋 最常見的類別 政府 或志願團體興建出租予 低收入市民。 現時香港提供出租公營房屋的機構有三個,分別是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香港房屋協會 (房協)及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在2022年12月31日,香港約有三分之一居民(即逾224萬人)居住於香港各公共屋邨的出租單位,包括房委會85萬個 、房協12萬個 [1] 、以及在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大坑西邨 逾1,600個的單位 [2]。 歷史. 1950年代落成的 石硤尾邨 美荷樓 是最早期以及現時碩果僅存的典型「H」形7層 徙置大廈,曾獲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現已改建為青年旅舍.

  2. 香港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見的類別由政府或志願團體興建出租予低收入市民。 現時香港提供出租公營房屋的機構有三個,分別是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香港房屋協會 (房協)及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

  3. 所謂公共屋邨,就是指由政府志願團體或私營企業興建再以低廉價格出租予 低收入市民 的住宅。 現時香港提供公共屋邨的機構有三間,分別為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香港房屋協會 (房協)及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平民屋宇公司),絕大部份公共屋邨的承建商為房委會。 另外還有兩間現況不明的建屋團體,他們目前的情況就連房委會和房協也不清楚: 香港模範屋宇會:原本興建和管理 七姊妹 模範邨,後來於1979年11月由房屋委員會接管 [1]。 香港經濟屋宇會:原本興建和管理 大角咀 葛量洪夫人新村,後來因興建 西九龍走廊,1977年1月1日起部份單位須由政府接管及拆卸。

  4. 香港公共屋邨(音:cūn,亦作“屋村”,“邨”是“村”的异体字),简称公屋。 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

  5. 華富邨落成,是首個規劃成自足社區的公共屋邨,設有商場、學校、巴士總站,以及其他社區配套設施。 1972 政府宣布「十年建屋計劃」,在1973至1982年間,為180萬人提供有獨立設施的居所。

  6. 公共屋邨住戶人口一百萬。 1971 華富邨落成,是首個規劃成自足社區的公共屋邨,設有商場、學校、巴士總站, 以及其他社區配套設施。 1972 政府宣布「十年建屋計劃」,在 1973 至 1982 年間,為 180 萬人提供有獨立設施 的居所。 1973

  7. 首個運用「綜合規劃」概念設計的公共屋邨 — 華富邨的第一批居民入伙內設施齊備,包括商店、街市、學校等,成為日後屋邨發展的藍圖。當時全港公屋居民人口已逾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