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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區區議會撥款資助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1以及區議會或區議會/民政事務處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籌辦各項社區參與計劃活動( 包括(a)地區節資助計劃項下的計劃和; (b) 地區文化活動資助計劃項下的計劃,; 以及(c) 在地區設施舉行的康樂及文化活動),目的是推廣地區行政,以滿足地區的需要,並使東區和在區內居住、工作或就讀的人士能夠直接受惠,促進居民的社區精神及歸屬感。 II.申請團體資格. 2. 申請團體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2.1 政府部門、區議會,以及區議會/民政事務處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均符合資格申請區議會撥款,並必須根據由民政事務總署所訂定的《運用區議會撥款守則》推行活動。 2.2 凡符合下列資格準則的非政府機構可提出申請: 2.2.1 團體必須為非牟利的地方組織或地區文化藝術團體。

  2. 獲資助者會按本指引( 包括附件)的規定、署長或獲其授權的人員附加的規定( 如有的話),以及核准的方案及預算推行社區參與項目; 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和作出的一切聲明和陳述,無論是載於申請書、在推行社區參與項目期間提供或作出,抑或另行載於進度報告、總結 ...

  3. 其他人也問了

  4. 議員應盡量把其私人事務/利益與區議會的事務/利益分割開, 以及讓公眾知悉議員已如是履行區議會職能和職務,以免引起利益衝突 或謀取不當私利之嫌。

    • 「社區參與計劃」撥款佔整體撥款逾半
    • 料不會將撥款權轉移至分區會
    • 袁海文批做法荒謬 陳學鋒:3個人審千萬撥款不合理
    • 去年以疫情為由削撥款

    區議會撥款主要分為兩大組成部分,分別為簡稱「CI Funds」的「社區參與計劃」撥款,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撥款。根據本年度《財政預算案》,政府於2020至2021年為「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撥款3.706億元,並向「社區參與計劃」撥款4.616億元。以區議會「未變天」前的2019至20年度「社區參與計劃」為例,18區區議會可獲撥款界乎1,600萬元至3,400萬元不等。 據了解,政府計劃於下一個財政年度起,不再向區議會就「社區參與計劃」撥款,而「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撥款仍在檢視當中。「社區參與計劃」撥款主要涉地區活動、節日慶典等,例如龍舟賽、青年節、七一慶回歸等活動撥款,收回區議會審議「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權後,可能改由民政事務總署或民政事務專員負責審批,日後有關團體可直接向政府申領資助。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今年1月曾形容區議會過度政治化,已經失效,正檢視區議會的未來方向,包括撥款問題。 有資深建制派認為,區議會過去一年高度政治化,即使逾半民主派已辭職或失去資格,但仍需嚴格審視區會角色,若政府決定收回「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權、只保留「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撥款,前者已佔整體撥款額逾半,猶如「廢咗區議會一半武功」。至於會否把相關權力交予由建制主導的分區委員會,據指政府暫無計劃。

    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接受查詢時批評有關建議荒謬,屬「行政霸權」,認為社區建設撥款由民選議會審批最為合理,「我哋(民選議員)有選民支持,理論上更貼近選民」,認為政府需解釋做法和原因。袁海文指,若政府以區議會有逾半議席出缺為由,削弱區議會權力,反問「點解唔係處理咗補選先合理?」 袁海文指,政府在社區及民生相關撥款上諸多拖延,不少撥款只是純民生政策範疇。他以深水埗區議會為例,健康及安全社區工作小組通過區議會撥款,進行「病人權益調查」,了解有關收費透明度及病人權益的保障情況,惟自去年10月拖延至今,仍未發出公開邀請,以邀請非政府機構申請區議會撥款。他又指,今年2月同意撥款製作的「社區診斷報告」,亦遇上被拖延情況,質疑這些純粹與民生相關的撥款項目也被拖延,「政府仲有乜藉口話我哋搞政治?」 民建聯副...

    翻查資料,2020年4月,新一屆區議會當時上任近4個月,多個區議會收到民政事務總署通知,決定削減下一財政年度的「社區參與計劃」撥款,稱預留作防疫抗疫工作之用,平均削減金額約2.6%,其中葵青區議會撥款被削減5.6%、共155萬元;大埔區議會被削減3.45%撥款,涉及金額約80萬元;南區區議會亦被削減約4%、共76萬元撥款。 署方當時指,政府每年為區議會提供撥款,用以推行「社區參與計劃」,以滿足地區的需要,有關計劃可包括社區建設活動、地區體育活動、藝術文化節目、綠化活動和義工活動等,但因應社區岀現的突發情況,包括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政府有需要預留更多資源處理突發事宜,因此增加社區參與計劃下的應急費用,撥予18區區議會用以推行社區參與計劃的撥款額亦因而有所調整。 ▼9月10日港島區議員宣誓▼

  5. 按照過往安排,社區參與計劃的活動 一律須獲區議會通過 。隨 着區議會情況的最新發展 ,以及有相當大比例的區議會議席懸 空,過往安排已經失效。此外,有些區議會因區議員人數不足,無法選出區議會主席,以致未能召開區議會會議。市民也 可能

  6. 2020年1月8日 · 區議會負責建議應予推行或資助的活動及審核撥款申請,確保撥款的使用符合地區的需要,令更多社區人士受惠。 在二 一九至二 年度,「社區參與計劃」的撥款額為四億六千一百六十萬元。 在分配撥款予18區區議會時,民政總署會考慮各項因素,包括人口、社會經濟情況、地區面積,以及過往使用撥款的模式,並將擬分配予各區的撥款額建議提交民政事務局通過。 二 一六至一七年度至二 一九至二 年度,各區議會所獲分配的「社區參與計劃」撥款額列載於附件二。 各區議會在二 一九至二 年度所獲撥款的金額在二 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完結後維持不變。 完. 2020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 即日新聞.

  7. 區議會撥款可 用於推行社區參與計劃, 包括區內的文化、康樂和體育 推廣活動、展覽和調查、慶祝傳統節日的綜合性活動、全區性的藝術 節、體育節、燈飾活動、藝術項目訓練課程、特約藝術家計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