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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唐英傑案 係第一單被控告違反 香港國家安全法 嘅案。 被告唐英傑曾經參與 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 2020年7月1號,港區國安法實施當日,香港示威者喺香港島舉行 七一遊行 。 下晝大約一點半,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有人羣集結。 廿三歲嘅唐英傑喺 灣仔 揸著部插有「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旗幟嘅電單車,衝埋去由防暴警察組成嘅防線,喺穿越防線期間有最少三個警員係受咗傷 [1] 。 警方喺7月1號以《港區國安法》拘捕咗10個人,只有唐英傑被落案起訴。 [2] 當事人背景. 唐英傑,1996年9月7號出世,案發時候23歲,中五畢業,自細老豆阿媽就離婚,目前同老豆、細妹住公屋。 佢曾經響和大勝丼餐廳做侍應,老豆為國際跆拳道聯盟黑帶七段唐國雄 [3] 。 事發經過.

  2. 2021年7月30日 · 唐英傑成為了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首位被定罪的國安犯」。 香港首例香港國安法案件判刑高等法院此前裁定24歲被告人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成立後判處他九年有期徒刑並吊銷駕駛執照十年。...

  3. 2021年7月30日 · 唐英杰成为了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首位被定罪的国安犯”。 香港首例香港国安法案件判刑高等法院此前裁定24岁被告人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成立后判处他九年有期徒刑并吊销驾驶执照十年。...

  4. 2021年7月31日 · 法官在判詞強調唐英傑故意選擇在7月1日回歸紀念日及國安法首天生效日犯法明顯是刻意挑戰法律與秩序案情屬於情節嚴重。 任何人分裂國家,或者進行任何破壞國家統一的行動,或引致他人作出相同的行為,一律都要受到適當的懲罰,懲罰必須具阻嚇力。 案件由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與陳嘉信審理,並於昨午三時在高等法院宣布判刑。 三名法官在判詞指出,被告干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行為,包括在7月1日駕駛電單車,車尾掛着「港獨」口號的旗幟,而被告明顯在警察多重防線下無煞停電單車,反映他公然蔑視執法人員。 破壞警防線引公眾注視. 法官認為,被告展示旗幟反映他有意吸引公眾注視,以及盡可能讓更多人知道。 辯方求情時稱案情嚴重是要有一對一的確實影響,但煽動者的意思是企圖影響他人的思想以實施犯罪的人。

  5. 2021年7月27日 · 流亡英國的民主活動人士羅冠聰評論說唐英傑案是政治樣板審判「,破壞法治精神司法體系被武器化以鎮壓異己羅冠聰發表書面聲明說:「判決把唐英傑這樣的普羅大眾描繪成恐怖分子』,從而把迫害示威者與頒布香港國安法正當化。 法庭透過宣告『光復香港』口號能被視為『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在香港推行以言入罪。...

  6. 2021年7月27日 · (張浩維攝) 被告聞判冷靜向公眾揮手. 被告唐英傑, (24歲,侍應)。 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的交替性控罪。 唐在下午被帶入法庭時和律師傾談,表情尚算輕鬆,聞判後亦表現平靜,離庭時亦有向公眾席揮手。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最高刑期,為監禁10年。 至於恐怖活動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有旁聽人士稱一早知有罪. 今午大約有50至60人旁聽,幾乎座無虛席。 法官裁定罪成時,旁聽人士反應大致平静,有上了年紀的旁聽人士稱:「早有定案。 」亦有人說:「一早知有罪,係差在點判。 」和「(裁決)係畀外國人睇。 」有旁聽女士在裁決後向唐謂:「撐住,愛你! 案發經過及主要證人供詞。 (詳看下圖) + 12. 被告衝警方防線有市民拍掌.

  7. 2021年7月30日 · 港區國安法首案24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日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昨日29日聽取求情後唐英傑今日30日被判處9年監禁另須停牌10年。 ( 唐英傑判辭全文法官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定於6年半監禁恐怖活動罪則定於8年監禁法官將恐怖活動罪其中的兩年半刑期分期執行故被告終被判囚9年。 散庭後,有公眾在庭內大叫「抗爭無罪」,唐英傑的胞妹隨即哭泣,旁邊的女友人擁抱並安慰她。 多名家屬向唐英傑高喊「撐住呀」,唐英傑回應說「你哋都撐住」。 唐英傑的代表律師在庭後表示,將會提上訴。 相關報道:劉偉聰引述唐英傑「會撐住,好似香港運動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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