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 境內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應檢具相關文件委託證券經紀商向本公司辦理登記,於完成登記後始得向證券經紀商辦理開戶買賣有價證券。 檢附文件 1.華僑及外國自然人:外僑居留證 (或華僑身分證明書、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其他具辨識力之身分證明文件 (如健保卡、護照、駕照或學生證等)。 2.外國機構投資人:向本國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 (或外僑居留證或護照)。
www.twse.com.tw/zh/page/investor/foreign/03c.html
其他人也問了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可以辦理身分登記投資臺灣市場嗎?
大陸地區投資人如何辦理登記?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需要提供什麼文件?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可否於臺灣市場買進有價證券?
答:非基金型態之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辦理身分登記投資臺灣市場後,因股權變動成為第三地區投資公司,應通知臺灣代理人/保管機構更新股東資料,儘速賣出已持有之有價證券,此期間不得於臺灣市場買進有價證券,但為返還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借入證券之買進,不在此限。 帳戶餘額了結後辦理身分登記及證券交易帳戶之註銷。 六、 基金型態之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其管理公司之註冊地為大陸地區或為第三地區投資公司,可否投資臺灣市場? 答: (一) 公募型基金之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其基金管理公司註冊地為大陸地區或大陸地區投資人於第三地區投資公司,且該公募型基金大陸地區投資人出資總額逾30% 者,不可辦理身分登記投資臺灣市場。 (二) 私募型基金之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非屬第三地區投資公司,可辦理身分登記投資臺灣市場。 案例1 .
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應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申報及繳納稅捐,除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外國機構投資人外,應委託中華民國境內之代理人,代理申報及繳納稅捐,並填具委託之證明文件,送請該管稽徵機關核准;變更代理 ...
- 民國 103 年 02 月 11 日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 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EN
境外華僑及外國人申請辦理登記,應備齊下列文件: 1.1. 代理人授權書或代表人指派書。 1.2. 身分證明文件。 1.2.1. 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護照、身分證或其他附相片足資證明國籍及身分之文件。 1.2.2.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 (1) 非基金型態. I. 公司 當地政府單位核發之成立證書,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如無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 有當地主管機關存檔紀錄之公司章程。 (II) 當地稅務機關出具之資格證明。 II. 其他依法成立之組織,如政府投資機構、慈善團體、基金會及學術單位等,應出具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書或函件。 如無證書或函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 有當地主管機關存檔紀錄之組織章程。 (II) 為申請人成立依據制訂之法令專章。
境內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應檢具相關文件委託證券經紀商向本公司辦理登記,於完成登記後始得向證券經紀商辦理開戶買賣有價證券。 檢附文件. 1.華僑及外國自然人:外僑居留證 (或華僑身分證明書、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其他具辨識力之身分證明文件 (如健保卡、護照、駕照或學生證等)。 2.外國機構投資人:向本國主管機關登記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 (或外僑居留證或護照)。 登記作業流程. 1.證券商線上列印申請登記表,交由申請登記之境內華僑及外國人填寫並親簽後,由證券經紀商於本公司系. 統線上傳送申請登記表各項資料,並得由本公司系統線上獲知申請登記結果如下:
一、外國投資人申請來臺投資時,應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如下: (一)自然人投資人係指國籍證明書、或有效期限之護照影本、或外僑永久居留證影本; (二)法人投資人則係指由當地政府所核發之法人資格證明書、登記證明文件等。 自然人檢附護照影本或外國法人檢附當地政府所核發之法人資格證明者,無須經驗認證程序;如為國籍證明書及非當地政府所核發之法人證明文件應經我國駐外單位或當地政府機構(含法院)認證。 至於認證程序則應視認證單位之規定,可於辦理認證之前先洽詢認證單位。
1.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係指具有中國大陸地區以外之國籍,年 滿十八歲持有身分證明者。 2.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外,依當地政府法令設 立登記者。
2022年1月17日 · 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外,依當地政令設立登記者。 (三)申請文件. 申請登記表:由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具完成「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或表」,如表1-1-1及「境外民國境. 國. 府法. )填從事國內期貨交易申請登記華僑及外國自然人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或從事國內期貨交易申請登記表」如表1-1-2。 檢附文件:境外華僑及外國人申請辦理登記,應備齊下件:2.1代理人授權書或代表人指派書。 2.2身分證明文件。 2.2.1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護照、身分證或其他附相片足資證明國籍及身分之文件。 2.2.2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 非基金型態I.公司(I)當地政府單位核發之成立證書,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如無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