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防止校園性騷擾. 經修訂的《性別歧視條例》 (條例) 於2008年10月3日生效後,任何人因作出任何涉及性並造成「有敵意或威嚇性的環境」的行徑而構成的性騷擾,亦適用於教育環境。. 因此,學校有責任確保所有人 (包括全體學生、教職員、義務工作者、合約員工 ...
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防治準則;其內容應包括學校安全規劃、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注意事項、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處理機制、程序及救濟方法。. 」為提升校園性侵害 ...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時 ,其收件單位如下: 一、專科以上學校:學生事務處或學校指定之專責單位。
其他人也問了
學校或主管機關如何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被害人如何申請調查或檢舉?
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遭受校園性騷擾應如何通報?
學校如何確保學生在沒有性騷擾的安全環境下學習、進行課外活動、工作或提供服務?
學校應如何處理涉有校園性別事件?
未成年學生受性騷擾傷害應如何處置?
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時,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行為人應親自出席接受調查;當事人為未成年者,接受調查時得由法 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陪同。
- 本準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學校應積極推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教育,以提升教職員工生尊重他人與自己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並採取下列措施:一、針對教職員工生,每年定期舉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之教育宣導活動,並評鑑其實施成效。
- 學校或主管機關應蒐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與救濟等資訊,並於處理事件時,主動提供予相關人員。前項資訊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之界定、類型及相關法規。
- 學校為防治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應採取下列措施改善校園危險空間:一、依空間配置、管理與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與安全路線、照明與空間穿透性及其他空間安全要素等,定期檢討校園空間與設施之規劃與使用情形及檢視校園整體安全。
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十四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一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九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
一、依性平法第22條第1項規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 ...
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應依哪些法律規定通報? 相關
廣告提供 飲食業CEF 資助課程,專業廚藝烹飪學校,課程非常實用,是您學廚首選。 ERB 免學費及有津貼課程,部份更是政府認可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