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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7月25日 · 並且讓所有涉入家事法庭之人,法官、律師、社工、家事調查官及程序監理人等,都以「調整家庭關係、降低衝突」的司法處遇,處理「父母如何分配責任」、及「親子安排」作為工作優先目標,而非「誰適合擔任親權人」。

  2. 2022年1月18日 · 高雄某離婚家事法庭的法官,在判決書中撰寫千字文給當事的孩子,情感真切惹人噴淚。(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許書華/家庭醫學科醫師 看過 「 法官寫給離婚案8歲童的暖心信 」嗎?這封信,真的讓我掉下淚,也想到些自身經歷⋯⋯。

  3. 2020年6月4日 · 而婚姻的「情感交流」功能,因時代改變反而變得最重要。然而,在實務上,紀冠伶律師看見,家庭的崩解所造成的傷害,不單只在夫妻雙方,「受害最大的是子女!」尤其在面臨離婚,如果兩個都要搶小孩,就是在家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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