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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註明外,本銀 業披露報表所載財務資料乃按綜合基準編製。符 合監管規定的綜合基準與符合會計處理 法的綜合基準並不相同。有關 毋須為符合監管規定 納入綜合計算的附屬公司之詳情,載於本文件 「綜合計算基準」 節。
除另有註明外,本銀 業披露報表所載之財務資料乃按綜合基準編製。符合監管規定的綜合基準與符合會計處理 法的綜合基準並不相同。有 關不包括在監管規定基準綜合計算範圍內的附屬公司之詳情載於本文件 「綜合計算基準」 節。
本文件所載資料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及其附屬公 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應與《2021年中期業績報告》一併閱讀。. 本集團的《2021年中期業績報告》、銀行業披露報表和監管規定資本票 據及非資本吸收虧損能力債務票據之主要特點既 ...
除另有註明外,本銀行業披露報表所載財務資料乃按綜合基準編製。 符合監管規定的綜合基準與符合會計處理方法的綜合基準並不相同。 有關不包括在監管規定基準綜合計算範圍內的附屬公司之詳情載於本
41 財務報表之通過 117 若干界定用語 本文件包括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及其附 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2019年報及賬目》。文中提及的 「滙豐」、「集團」或「滙豐集團」指滙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附屬公司。
銀行業披露報表. 本集團於2022年3月31日之銀行業披露報表包含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巴塞爾委員會」)框架所須披露的第三支柱資料。 有關披露乃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管局」)所發出之最新《銀行業披露規則》及《吸收虧損能力規則》而制訂。 根據《銀行業披露規則》及《吸收虧損能力規則》,除非標準披露模版另有規定,否則毋須披露比較資料。 過往的披露可於滙豐網站www.hsbc.com.hk「監管披露」一欄查閲。 銀行業披露報表包括《銀行業披露規則》及《吸收虧損能力規則》規定的大部分資料。 「監管規定資本票據及非資本吸收虧損能力債務票據之主要特點」以獨立文件發布。 其餘須披露的資料載於本集團的《2021年報及賬目》,並可於滙豐網站www.hsbc.com.hk「監管披露」一欄查閱。
1 本列表內之財務資料為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的一部分,並經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審閱。 2 包括項目之間的撇銷。 財務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