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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在2021年拒絕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鄒幸彤等3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原審罪成判囚四個半月。 他們上訴指,控方在原審未能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發出的通知書沒有指出支聯會,與哪個外國組織有聯絡,認為警方索取資料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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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5月3日 ·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為首宗國安法實施細則定罪及上訴案件。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在經歷 16 天審訊後,於 2023 年 3 月 4 日 ,被原審裁判官羅德泉裁定違反國安法實施細則下的沒遵從遞交資料通知書罪成同月 11 日 各被判囚 4 個半月。 3 人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姬, 2024 年 3 月 頒下判詞駁回。...

  3. 2024年4月17日 ·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欲提終極上訴 法官拒批證明書. 撰文:安梓寧. 出版: 2024-04-17 11:34 更新:2024-04-17 11:37.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涉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控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他們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4.5個月,上訴至高等法院,上月遭法官黎婉姬遭駁回。 三人今(17日)向黎官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證明書,黎官指他們的爭議不涉具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亦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即駁回申請,亦拒讓鄧及徐保釋等候上訴。 上訴人為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他們爭議辯方是否可在審訊時,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以及控方是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4. 2024年3月14日 · 已解散的支聯會2021年拒絕按警務處國安處要求提交包括2014年起的活動資料與多個組織的通訊紀錄自成立起的成員資料等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與另外2名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分別判囚4個半月。 3人早前就定罪及刑罰提上訴,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姬今(14日)午開庭宣讀判決,駁回3人的定罪及刑期上訴,維持原審有罪裁決,3人需即時服刑,原獲准保釋的鄧岳君及徐漢光亦須即時還柙。 法官黎婉姬今頒下判詞,表示同意原審裁判官羅德泉的裁定,認為「外國代理人」並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5. 雙方就 PII 陳詞控方以文件涉警方行動手法為由拒披露又指辯方申請披露的資料與案不相關辯方重申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與案相關控方有責任披露又指若不披露會影響被告公平審訊披露又會損重大公眾利益應考慮撤控官同日與控方進行一對一閉門聆訊ex-parte hearing),翌日稱全部披露會嚴重影響重大的公眾利益即國家安全故會在隱去警員和受查人身分調查中罪行任何可能透露以上人士身分的行為活動和角色資料等的情況下准許披露警方搜查令交出資料令調查報告等文件內容又指有需要雙方可再作爭議。 另陳多偉認罪,判囚3個月。 2022.6.29 提堂. 鄒幸彤再要求控方披露支聯會是哪個外國政府或組織的代理人,控方則指法庭已就此作裁決,控方亦已將獲准披露的資料提交辯方。

  6. 2022年8月29日 · 週一 2022-08-29 獨媒報導.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批99%新披露資料仍被隱去 官裁已足夠進行公平審訊.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去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引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5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3人不認罪受審。 由於辯方批控方以「公眾利益豁免權」為由隱去大部分資料、致令無法抗辯,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早前召開兩次與控方的一對一閉門聆訊,下令披露更多資料。

  7. 2024年4月17日 ·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申終院上訴許可證書被拒 - 香港 - 香港文匯網. 2024-04-17 12:59:34 香港. 已解散的支聯會頭目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3年3月受審後被裁定違反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各判囚4個半月。 3人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姬裁定辯方不可於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合法性,而「支聯會」實際上是否「外國代理人」也不是控罪元素,遂駁回3人上訴,維持原判。 3人上訴遭駁回後,今日(17日)向高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證明書,法官黎婉姫即時頒下判詞,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拒絕3人的申請。 責任編輯: 宋得書. 顯示更多. 相關推薦.

  8. 2024年4月17日 · 3人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姬裁定辯方不可於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遞交資料通知書的合法性支聯會實際上是否外國代理人也不是控罪元素遂駁回3人上訴維持原判3人上訴遭駁回後今日17日向高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證明書法官黎婉姫即時頒下判詞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拒絕3人的申請。 相關報道: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上訴被駁回. 編輯:言淡. 關鍵詞: 支聯會 鄒幸彤 國安法 終院. 字號: 小. 發表. 已解散的「支聯會」頭目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2023年3月受審後,被裁定違反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各判囚4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