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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VA,DRP及IDRP有何分別? IVA – 能夠統一欠款,會經由法庭處理的欠款重新整合方案。 針對欠款金額及比例較高的欠款人便符合債務重組條件。 DRP – 欠款人與單獨債權人協商新的還款建議,可以繞過法庭,費用較相宜,然而並非每個債權人均會接受此計劃申請 。 IDRP – 是欠款人與最大債權人之間的協商,以重新找出符合雙方利益的還款方案。 在申請過程中,只要最大債權人接納欠款人提議的新方案,而其他債權人也沒有作出反對,最大債權人便會統一欠款人之所有欠款。 2. IVA的代名人只能聘請執業會計師擔任? 3. 申請人持有物業能夠辦理IVA嗎? 4. 自僱人仕是否符合辦理IVA債務重組條件? 5. 債務重組邊間好? 申請IVA人仕的僱主是否會被通知? 6. 申請IVA需時多久? 7.
香港債務重組收費模式. 大部份人仕對債務重組都會很憂慮,申請債務重組服務的手續費非常高昂,更擔心由申請的一刻便要立即清繳債務重組費用,本中心香港債務重組費用非常公平,透明度高,所收的債務重組費用是以客戶省卻之利息百份比計算,在債務重組申請之初無須立即清繳收費,債務重組費用亦可以視乎客戶情況,分期繳付,協助客戶渡過負債沈重的難關。 個人自願安排. 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個人自願安排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IVA 債務重組) 是給予面對破產之人士的其他。 香港債務重組選項。 申請債務重組時, 欠款人須委任代名人向其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透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並在債權人通過其債務重組建議書的條件下,確保欠款人的資產可獲妥善分派給債權人。
債務重組影響. 相比起以破產來處理欠款,重新整合欠款計劃的負面影響可說微乎其微。. 針對大部分職業而言,重新整合欠款計劃並不需要使其信貸紀錄受到影響,亦不需要知會其僱主,以冒被裁員的風險,因此重新整合欠款計劃可說是適合所有有需要人士 ...
債務舒緩計劃 (DRP) 是重新整合欠款的方法之一,或稱為簡化版的IVA,兩者最大的分野為是否需要經過法律程序,DRP 債務舒緩除了可以繞過法律程序,就商談還款方案方面,欠款人可以和個別債權人直接磋商,欠款人便能夠在毋須破產的情況下,還款予債權人 ...
由於在香港,銀行、財務公司對申請信用卡和貸款的批核寬鬆,從而令不少市民一借再借,直至無力償還。. 有說「當上帝關了一扇門,必打開另一扇窗」,生活總會存在解決方案。. 人有三衰六旺,可有需要借貸週轉的時候,但有借也要有還的時候,當初只想借 ...
獨立處理每個債務重組個案. 本中心會按欠款人上呈的所有資料,例如債權方銀行及借貸文件,合理地建議平衡雙方利益的新方案。. 然而,基於欠款處理有一定專業及複雜性,個案申請成功率始終未達百分百;同時我們亦接到不少個案,在計劃申請程序進入最後 ...
為了更快速地助你解決欠款問題,請確保以下事項:提供完整的借貸紀錄、欠款當中並不涉及二線財務借貸公司。. 只要符合以上兩點,我們的IDRP HK專家在評估您的情況後,將會立即判斷您的個案是否適合申請綜合債務舒緩計劃,如是,申請程序將立即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