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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 每年的撥款建議會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審批。 在財委會通過撥款建議後,民政總署會按各區的人口、面積及社會經濟因素等情況分配撥款予各區。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1/08/P2020010800387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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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東區區議會撥款資助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1以及區議會或區議會/民政事務處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籌辦各項社區參與計劃活動( 包括(a)地區節資助計劃項下的計劃和; (b) 地區文化活動資助計劃項下的計劃,; 以及(c) 在地區設施舉行的康樂及文化活動),目的是推廣地區行政,以滿足地區的需要,並使東區和在區內居住、工作或就讀的人士能夠直接受惠,促進居民的社區精神及歸屬感。 II.申請團體資格. 2. 申請團體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2.1 政府部門、區議會,以及區議會/民政事務處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均符合資格申請區議會撥款,並必須根據由民政事務總署所訂定的《運用區議會撥款守則》推行活動。 2.2 凡符合下列資格準則的非政府機構可提出申請: 2.2.1 團體必須為非牟利的地方組織或地區文化藝術團體。

  3. 至於成立的目的是服務全港市民大眾的機構,其申請舉辦的活動須令東區和在區內居住、工作、上學的人士或特定組織直接受惠;或. (b) 擁有自主權的團體( 無論是法人團體與否),而其成立的目的是完全或主要為區內的利益;或有關團體成立的目的是服務市民大眾,而舉辦的活動令東區和在區內居住、工作. 1 就申請社區參與計劃撥款而言,立法會議員或區議員辦事處、政黨及政治組織不會視作非政府機構。 或上學的人士直接受惠; (c) 文化藝術團體除了須要符合上文2.2.1(a) 或(b)段,其主要目標亦應以推廣文化藝術為主。 2.2.2 申請「社區參與計劃」撥款的團體的會址必須在東區

  4. 表格一 - 申請社區參與計劃撥款補充資料 (請同時填寫附件 B) 表格二 - 第一次申請團體補充資料 表格三 - 更改獲批項目詳情申請表

  5. 如項目需要在東區以外舉行,團體必須在遞交撥款申請時,以書面陳述情況,以供考慮及審批。 申請團體必須填妥申請表內所需的資料。 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資料,東區民政事務處有權不處理其申請,並拒絕其撥款申請。 所有為項目製作的宣傳品均須展示「民政事務總署東區民政事務處」的名稱,並盡可能展示「政府資助計劃」的標誌及民政事務總署的徽號。 社區參與計劃撥款一般會在完成項目後,向非政府機構發還款項。 不過,為方便有關機構推行項目,當局可預支部分款項和發還部分款項。 詳細的付款安排、所需證明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載於附件E。 惟2024 年4 月至5月推行的項目不會獲發預支撥款。 項目必須按照核准的方案和預算進行。

  6. 申請撥款團體必須於申請區議會撥款時提供有效的證明文 件,以證明團體符合第 2.2.1 段及 2.2.2 段的規定,例如社團 註冊證明書、會章、稅務局豁免繳稅的證明文件等。 2.2. 4 申請撥款團體必須於成立後有 至少一年 籌辦類似活動的經

  7. 至於成立目的是服務全港市民大眾機構,2013-20142013-14是完全或主要為利益;或有關團體成立目的是服務市民大眾,.. 频道 上传

  8. 東區區議會撥款資助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1以及區議會或區議會/民政事務處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籌辦各項社區參與計劃活動(包括地區節資助計劃和地區文化活動資助計劃項下的計劃,以及在地區設施舉行的康樂及文化活動),目的是推廣地區行政,以滿足地區的需要,並使東區和在區內居住、工作或就讀的人士能夠直接受惠,促進居民的社區精神及歸屬感。 II.申請團體資格. 2. 申請團體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2.1 政府部門、區議會,以及區議會/民政事務處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均符合資格申請區議會撥款,並必須根據由民政事務總署所訂定的《運用區議會撥款守則》推行活動。 2.2 凡符合下列資格準則的非政府機構可提出申請: 2.2.1 團體必須為非牟利的地方組織或地區文化藝術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