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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遺囑. 信託. 2003年,「香港的女兒」梅艷芳因罹患子宮頸癌,年僅40歲就病逝,身後留下包括香港、日本、新加坡及英國倫敦等地不動產的遺產,當時香港媒體報導價值約在港幣3000萬到3500萬。 由於梅艷芳的母親及哥哥有賭博惡習,已經習慣長年揮霍,梅艷芳深知,一旦自己過世,母親與哥哥很快就會把遺產變賣,花用一空,因此選擇將財產設立信託,交由香港匯豐國際信託公司代為管理,不料,梅艷芳過世不久,母親覃美金與大哥梅啟明就對遺產提起一連串訴訟,至今仍有相關案件在進行審理,時隔十七年,讓我們來回顧梅艷芳遺產信託的成效是否符合設立的初衷。 急就章設立導致信託內容不完善.

  2. 2008年6月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梅艷芳在臨終前訂立的遺囑有效,判梅母敗訴,不能得到梅艷芳的近億元遺產。 並由梅艷芳遺產支付訴訟費及律師費。

  3. 香港歌星梅艷芳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因為患上了宮頸癌去世已經有十年有餘,她的媽媽覃美金就女兒近億元港元的遺產纏訟了很多年,在她離開人世的時候留下了價值約三千萬到三千萬百萬的港元資產,之後隨著香港的房價逐漸上漲,梅艷芳留下來的遺產到現在

  4. 2016年4月2日 · 梅艷芳遺囑內容是什麼?上億遺產不給母親有何內幕?到2014年,一代歌后梅艷芳生前芳華絕代,萬眾矚目,香消玉殞已近11年,依然無法從人們的視線中遠去,與她有關的新聞時不時還會占據各大媒體的大幅版面,其中她的上億遺產尤其令人關注。

  5. 梅艷芳簽署了三份文件:家族信託意願書家族信託協議和遺囑。 在遺囑裡面提到:將生前所有的財產全部置入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的主要財產為現金和物業。 梅艷芳遺產的具體分配是給梅艷芳母親每月7萬港幣生活費並安排一位司機和兩位傭人、胞姊的兩個兒子和兄長梅德明的兩個女兒共獲得170萬港元教育基金、好友劉培基獲贈香港跑馬地毓秀大廈及倫敦的兩處物業,剩餘的財產將在百年後捐給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 梅艷芳母親認為生活費不足,決定上告信託. 遺囑被攻擊: 從 2004 年開始到 2016 年,梅母不斷地向法院提告信託公司,試圖以梅艷芳是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簽遺囑的理由,期盼法院判定信託無效,進而一次性繼承所有梅艷芳的遺產。 信託勝訴,卻兩敗俱傷:

  6. 故事背景. 一代巨星梅艷芳在世時累積龐大的資產,並透過遺囑設立了信託,望能透過信託將資產妥善的傳承、照顧身後人。. 梅艷芳設立之信託為固定信託,意味著信託資產的分配必須完全遵照信託契約的規範、受託人僅得照表進行分配。. 梅艷芳將生前所有 ...

  7. 2023年1月1日 · 同年新聞報導,香港藝壇天后梅艷芳罹患癌症病逝,她去世前留下一份遺囑,將其近億元港幣的遺產轉移到某信託公司,而不是交給她80歲高齡的母親。

  8. 2008年4月16日 · 遺產管理人指梅艷芳為避免母親理財不善,兄長又未能從旁協助,臨終前1個月簽訂遺囑和信託基金,以信託基金方式管理。 不過,梅媽卻質疑女兒 ...

  9. 鄭宏泰、張晶。2013, 12月30日。爭產十年:梅艷芳人生與遺囑的思考。《信報財經新聞》,版A19。Zheng, V., & Zhang, J. (2013, December 30). 10 years of property disputes: thoughts on Anita Mui's life and will.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p. A19.

  10. 2003年12月31日 · 由於覃美金不斷入稟法院挑戰梅艷芳的遺囑,使梅艷芳留下的信託基金內資金耗盡,於是信託基金分別在2013及2015年拍賣梅艷芳所有遺物及物業,包括梅艷芳生前所有獎項,甚至連遺物中的「未拆牌泳衣套裝」也拿出來拍賣,事件引起公憤,演藝圈內更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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