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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告 歐陽炳強 二十多年對外一直自稱無辜,1975年11月被 裁定 謀殺 罪名 成立,按例判处 死刑 ,但由于 英国 已 废除死刑 ,因此当时 港督 特赦为 囚禁終身 直到终老狱中。 90年代初由于法例修改,终身监禁犯可有条件 假释 ,欧阳炳强终于在1997年承认並申請 假释 ,终于在入狱28年後的2002年獲假釋出獄。 此案是香港首宗沒有 动机 、没有 人證 、沒有吻合 指模 ,只利用環境證供 科學鉴證 所取的證供而定罪的謀殺案。 辯方 律師 胡鴻烈 ( 香港樹仁大學 校長)認為所得的環境證供及 科学 鉴证 証据 未能完全肯定歐陽炳強有殺人,並提出十大疑點,如269條纖維中只有7條與被告吻合、沒有殺人動機等。

  2. 2020年11月19日 · 46年前轟動全港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案中被告歐陽炳強於翌年因謀殺罪成被判死刑,此案是香港開埠而來首宗無目擊證人、無認罪口供、單憑科學鑑證而定罪的謀殺案。直至獲假釋後,歐陽炳強仍堅稱自己無罪,亦是這宗案能成為香港十大奇案的關鍵 ...

  3. 跑馬地 紙盒藏屍案是發生於1974年12月10日在香港的一宗謀殺案件。 一名當時16歲少女卞玉英乘搭電車到達香港島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 翌日,清潔女工“林嫂”在街上發現卞玉英的裸屍被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兩個乳頭被割去,恥毛被燒焦,處女膜仍完整。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 胡永康 發現門外人行道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屍體。 死者卞玉英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這個電視機的紙箱,恰恰成為了破案的關鍵。 經多天偵訊,在九龍柯士甸道某電器公司內,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 而藏屍的紙箱可能於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

  4. 2018年12月21日 · 案中被告歐陽炳強於1975年因謀殺罪成被判死刑,有人認為死者沉冤得雪,但亦有人指案件有疑點,有機會是錯判。 在眾說紛紜下,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仍為丈夫四出奔走,3次提出上訴,最後更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但屢戰屢敗法庭維持原判,歐陽炳強4度被判死刑,隨後獲港督赦免改為終身監禁。 歐陽炳強由堅稱無辜,到1997年改為認罪申請有條件假釋,至坐獄28年、於2002年終步出監獄。 他出獄在「釋放後監管期」數年內來並無犯錯,故可真正獲得自由,而他於2014年曾在網上節目改口指「第一單科學鑑證一定要做死我」,又暗示自己是清白,因想假釋而迫於無奈認罪。 歐陽炳強接受網上節目《東頭灣道99號》獨家訪問時,暗示迫於無奈認罪,以清白之軀換取自由。 (網上節目《東頭灣道99號》影片截圖) + 8.

  5. 2021年4月10日 · 當年 (1974年)接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湯家驊說:「至今不信歐陽炳強有罪 」,而殺人犯歐陽炳強在2002年獲假釋出獄, 但在2014年歐陽炳強仍堅持自己是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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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歐陽炳強(Ouyang Bingqiang),香港跑馬地紙盒藏屍案重犯,是香港司法史上首宗法庭接納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以“科學鑑證”將兇徒定罪的案件。. [1] 歐陽炳強是香港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兇手。. 1974年12月11日,清潔女工林嫂在跑馬地發現一具被 ...

  8. 2022年6月20日 · 首宗以科學鑑證法入罪案. 以往法庭作判決都是取決於人證、物證、環境證供、動機而定罪,但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是香港歷年來,首次在無人證情況下,純粹用科學鑑證方法去作判決,意指以科學知識應用於法律問題上。 死者乳頭被割、陰毛被燒. 紙盒藏屍案是由一名清潔工揭發,當日她在獸醫診所門口發現一個藏女性裸屍的紙盒,警方就推斷死者當時去了旁邊雪糕工場借電話,而歐陽炳強就是工場員工,因此再推斷死者是在借電話時,因抵抗歐陽炳強非禮而被殺,期後棄屍到門外紙盒。 根據當年報導,法醫抵達現場時,發現死者死因是窒息致死,乳頭死後被割,陰毛亦被燒焦,但處女膜仍是完整,無被強姦。 清潔工揭發案件。 (《逝者代言人》截圖) 警方推斷死者因抵抗非禮而被殺。 (《逝者代言人》截圖) ↓↓↓↓↓以下為節目列出的6大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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