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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7日 · 《香港國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 關於進行截取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的運作原則及指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6第20條而發出

  2. 2020年6月30日 · 全文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 第一節 職責. 第二節 機構. 第三章 罪行和處罰. 第一節 分裂國家罪. 第二節 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四節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五節 其他處罰規定. 第六節 效力範圍. 第四章 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 第五章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簡稱 香港国安法 [2] 、 港区国安法 [3] 或 港版国安法 [4]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国性法律 ,于2020年6月30日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过 [5] ,同日以全国性法律形式纳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中,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布实施 [6] 。 香港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 全国立法工作计划 裏要「加快制訂」的立法項目,2020年6月1日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栗战书 主持的第五十八次 委员长会议 审议通过後新增 [7] 。

  4. 法律全文已上載於政府網頁,詳情請按二維碼。 前言. 各位香港市民: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之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及按基本法第十八條把港區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已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日刊憲公布實施

  5. 2020年6月30日 · 港區國安法全文. AASTOCKS. 2020年6月30日 上午11:54.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 第一節 職責. 第二節 機構. 第三章 罪行和處罰. 第一節 分裂國家罪. 第二節 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三節...

  6. 維護國家安全 - 小冊子是一份介紹《港區國安法》的資料,包括法律的立法背景、主要內容和常見問題的解答。這份小冊子旨在讓市民對國安法有更全面和準確的認識,並了解國安法對香港的長遠發展和繁榮穩定的重要性。如果您想深入了解國安法的細節和全文,您可以參考相關的網頁和PDF文件。

  7. 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香港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難以有效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都明顯存在不健全不適應不符合的短板問題,致使香港特區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活動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安全面臨著不容忽視的風險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方式. 採取決定+立法的方式,分兩步予以推進。 第一步,全國人大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就相關問題作出若干基本規定,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

  8. 2020年6月30日 · 港區國安法的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以及保障特區居民的合法權益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應當. 切實執行港區國安法和特區現行有關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規定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 採取必要措施,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行政長官應當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年度報告。 《港區國安法》明確規定應當堅持的法治原則,涵蓋依照法律定罪處刑、無罪推定、一事不二審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等。

  9. 2020年7月14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 [2]、港區國安法 [3] 或港版國安法 [4],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性法律於2020年6月30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 [5],同日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附件三中,在 [6]。

  10. 港區國安法不會削弱廣大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及行使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集會示威通訊和宗教等領域,司法獨立及香港的核心價值會受到充分保障。 對香港絕大多數遵守法紀、愛好和平的市民,日常生活不受絲毫影響。 有關法律打擊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 全球大部分地區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特定執行機構,這是每一個負責任政府不可推卸的應有之義。 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確保香港長治久安,是社會持續良好發展的基石,讓市民安居樂業,令營商和投資環境更趨穩定,提升本地和國際投資者對香港未來的信心,經濟發展前景更為遠大廣闊。 本小冊子簡介有關立法背景,釋除誤解,讓大家對法律. 實施帶來的效益有更全面和準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