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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焚書坑儒 是 秦始皇 在公元前213年焚毀「詩、書、百家語和非秦國史書」、在公元前212年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二事的合稱。 焚書 [ 編輯] 商鞅 曾教 秦孝公 「燔詩書而明法令」 [1] 。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統一中國第八年,博士齊人 淳于越 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復周朝的 封建制 :「沒有輔弼,發生變亂時誰來救朝廷呢? 」丞相 李斯 反對,他認為時代變化,制度應該隨之變化,不應該以古非今。 李斯建議:「 史書 只保留 秦國 史書 ,其他國家的史書都焚毀;《 詩經 》、《 書經 》及 諸子百家 之書只有 博士官 所職可以保留,民間的都限期交出燒毀; 醫藥 、 占卜 、 農業 之書民間可以保留;想學 法律 的人以 官吏 為師。 」秦始皇下旨同意。

  2. 焚書坑據傳是當年焚書的一個洞穴舊址在今陜西省臨潼縣東南的驪山上章碣或者到過那里目之所觸感慨系之便寫了這首詩。 詩一開始就接觸主題。 首句用略帶夸張的語言揭示矛盾竹帛化為灰煙消失了秦始皇的帝業也就跟著滅亡了好像當初在焚書坑里焚燒的就是他的嬴氏天下。 這一句夾敘夾議,明敘暗議,有實有虛。 “竹帛煙銷”是實寫,有形象可見。 “竹帛”是古代寫書的材料,這里指書。 “帝業虛”是虛寫。

  3. 焚書坑是唐代詩人 章碣 創作的一首 七絕 。 這首詩的首句以 秦始皇 的 焚書坑儒 史實作為切入點,明敘暗議,用略帶誇張的手法揭示了焚書與亡國之間的矛盾。 次句緊承首句,又從另一角度揭示秦王朝滅亡的教訓,有利天險也不能守住基業。 第三句在點題的同時,進一步對焚書一事做出了評判。 最後一句以議論結尾,借 劉邦 、 項羽 二人不讀書之史實抒發感慨。 這首詩以史家筆法,獨闢蹊徑,把“焚書”與“亡國”看似不相關的事情聯繫到一起,層層推進,自然圓轉,言辭誇張,言他人所未言,巧妙的諷刺了秦始皇焚書的荒唐行為。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 :焚書坑. 創作年代 : 晚唐. 作品出處 :《 全唐詩 》 文學體裁 : 七言絕句. 作者 :章碣. 作品原文. 焚書坑. 竹帛煙銷帝業虛,關河空鎖祖龍居。

  4. 2020年12月4日 · 焚書坑據傳是當年焚書的一個洞穴舊址在今陝西省臨潼縣東南的驪山上章碣或者到過那裡目之所觸感慨系之便寫了這首詩。 詩一開始就接觸主題。 首句用略帶誇張的語言揭示矛盾竹帛化為灰煙消失了秦始皇的帝業也就跟著滅亡了好像當初在焚書坑裡焚燒的就是他的嬴氏天下。 這一句夾敘夾議,明敘暗議,有實有虛。 「竹帛煙銷」是實寫,有形象可見。 「竹帛」是古代寫書的材料,這裡指書。 「帝業虛」是虛寫。 這種虛實相間的表現手法極富韻致。 次句就「帝業虛」之意深進一層,說是雖然有關河的險固,也保衛不住秦始皇在都城中的宮殿。 「關河」主要指函谷關與黃河,當然也包括其他關隘、河流,如散關、蕭關、涇河、渭河、崤山、華山等。 賈誼《過秦論》:「秦地被山帶河以為固,四塞之國也。

  5. 焚書坑是唐代詩人 章碣 創作的一首 七絕 。 這首詩的首句以 秦始皇 的 焚書坑儒 史實作為切入點,明敍暗議,用略帶誇張的手法揭示了焚書與亡國之間的矛盾。 次句緊承首句,又從另一角度揭示秦王朝滅亡的教訓,有利天險也不能守住基業。 第三句在點題的同時,進一步對焚書一事做出了評判。 最後一句以議論結尾,借 劉邦 、 項羽 二人不讀書之史實抒發感慨。 這首詩以史家筆法,獨闢蹊徑,把“焚書”與“亡國”看似不相關的事情聯繫到一起,層層推進,自然圓轉,言辭誇張,言他人所未言,巧妙的諷刺了秦始皇焚書的荒唐行為。 作品名稱. 焚書坑. 作 者. 章碣. 創作年代. 晚唐. 作品出處. 《 全唐詩 》 文學體裁. 七言絕句. 目錄. 1 作品原文. 2 註釋譯文. 詩詞註釋. 詩句譯文.

  6. 焚书坑儒 是 秦始皇 在公元前213年焚毁“诗、书、百家语和非秦國史書”、在公元前212年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二事的合称。 商鞅 曾教 秦孝公 “燔诗书而明法令” [1] 。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统一中国第八年,博士齐人 淳于越 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复周朝的 封建制 :“沒有輔弼,發生變亂時誰來救朝廷呢? ”丞相 李斯 反对,他認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 李斯建议:「 史书 只保留 秦国 史书 ,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 詩經 》、《 書經 》及 诸子百家 之书只有 博士官 所职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 医药 、 占卜 、 農業 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 法律 的人以 官吏 为师。 」秦始皇下旨同意。 [2] 史称“ 焚书 ”。

  7. 焚书坑儒 是 秦始皇 在公元前213年焚毁“诗、书、百家语和非秦國史書”、在公元前212年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二事的合称。 焚书 [ 编辑] 商鞅 曾教 秦孝公 “燔诗书而明法令” [1] 。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统一中国第八年,博士齐人 淳于越 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复周朝的 封建制 :“沒有輔弼,發生變亂時誰來救朝廷呢? ”丞相 李斯 反对,他認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 李斯建议:「 史书 只保留 秦国 史书 ,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 詩經 》、《 書經 》及 诸子百家 之书只有 博士官 所职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 医药 、 占卜 、 農業 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 法律 的人以 官吏 为师。 」秦始皇下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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