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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2024年4月26日起,破產管理署推出一項新服務,供債權人/分擔人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入門網站於網上提交委託書表格,授權破產管理署署長代表出席債權人/分擔人會議及表決。

  2. 聯絡案件負責人員. 辦公時間及進一步協助. 無障礙通道及設施.

  3. 辦公時間及進一步協助 - 破產管理署. 市民亦可在辦公時間 以外 ,透過以下方法使用本署的服務: 登入 香港政府一站通 網站使用本署的互聯網網上查冊服務,查閱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強制性清盤案紀錄; 如遞交文件,可使用本署設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大堂樓層正門入口詢問處附近的寄存辦理箱; 註. 文件的體積不可超過30厘米 (濶) x 8厘米 (厚) x 36厘米 (長)。 切勿把現金 投入寄存辦理箱內。 本署不會發出認收回條。 致電本署查詢熱線 2867 2448 聽取有關破產案/強制性清盤案的錄音資料(請 按此 (310KB) 瀏覽熱線指南),或瀏覽本署的網頁( www.oro.gov.hk )以取得相關資料;以及.

  4. 5 天前 · 1.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2.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3.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5. 破產管理署提供的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查冊服務推行新規定,以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由2021年11月1日起,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的查冊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須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僅用於登記冊訂明的目的。

  6. 破產管理署(英語: Official Receiver's Office,縮寫ORO。Official Receiver指破產管理署署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轄下的部門,專責處理香港所有個人破產及公司強制清盤案件及相關監察工作。

  7. 破產管理署將於十月十六日(星期三)起,通過政府的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提供以下三項網上服務: (i) 破產案/強制性清盤案查冊; (ii) 破產案/強制性清盤案大批查冊; (iii)更改地址破產管理署發言人表示:「網上查冊服務為市民提供一項迅速方便的渠道進行破產案或強制性清盤案的查冊。 市民除可利用表格ORO 73提出查冊申請或使用破產管理署詢問處設置的終端機進行查冊外,更可隨時利用電腦通過互聯網提交其查冊申請和繳付費用,而毋須再親臨破產管理署。 此舉可以大大節省時間和資源。 查冊費用將維持不變,每項查冊申請收費85元。 網上查冊服務接受繳費聆、銀通和信用卡 (VISA 和 MasterCard) 付款,與目前其他公共電子化服務共用同一收款渠道。

  8. 地址 香港金鐘66號金鐘政府合10樓 電郵地址 oroadmin@oro.gov.hk

  9. 2024年4月15日 · 根據《破產條例》的條文,破產管理署署長須就破產人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中英文各一份)上刊登公告。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破產人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法例並無列明該記錄可從上述登記冊移除。

  10. 破產管理署 ( 英文 : Official Receiver's Office , 縮寫 ORO )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轄下嘅 部門 ,喺1992年6月1號成立,專責處理 香港 所有個人 破產 同公司強制 清盤 案件同相關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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