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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會議過程紀錄首先是以議員及官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發言時所用的語言編製而成(即場紀錄本)。 其後,即場紀錄本會分別翻譯為中、英文版本。 PDF
立法會有專用的車牌,以「LC」開首,是英語「Legislative Council」的縮寫。立法會主席的專用車牌為「LC 1」,而立法會秘書長的專用車牌為「LC 2」,立法會法律顧問專用車牌則為「LC 3」。
2024年8月13日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英語: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1]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 立法機關 [2],亦有對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的監察權。 現今立法會共設議席90席; 地區直選 議員佔20席、 功能界別 議員佔30席、 選舉委員會界別 議員佔40席。 第一屆立法會 成立於1998年7月1日,應屆 議員 任期為兩年。 自 第二屆立法會 (2000年)開始,每屆議員任期改為四年(第六屆 為五年 [註 5])。 2012年起,立法會議席增加至70個。
- 歷史
- 組織
- 職責
- 福利及待遇
- 參考
- 睇埋
英國殖民地
香港由1841年1月26號起一直到1997年6月30號都係英國嘅殖民地,第一份憲法係由維多利亞女皇以《英皇制誥》形式頒布,叫做《香港殖民地憲章》,1843年6月26號喺總督府公布。呢份憲章訂定成立立法局,授權「在任嘅總督……喺取得立法局嘅意見後……制定同埋通過為維持香港嘅和平、秩序同良好管治……而不時需要嘅所有法律及條例。」。喺1917年頒布取代咗1843年憲章嘅英皇制誥,喺份文本入面嘅「的意見」之後加入「及同意」呢類重要字眼。 立法會最初成立嗰陣叫做定例局,後來改做立法局。最初係由三個部份組成,分別係嚟自政府三司嘅「當然議員」、由政府官員出任嘅「官守議員」,同埋由民間人士出任嘅「非官守議員」。除咗當然議員之外,其餘成員都係由港督委任。 1843年8月砵甸乍總督宣布委任官守議員加入立法機關。三位官守議員(即係話擔任緊某種官職咁解)分別係莊士敦(英文:Alexander Robert Johnston)(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同埋金尼(首席裁判司)。 1844年1月11號,立法局舉行第一次會議。1844年2月26號,通過咗第一條香港法例。1845年3月7號...
喺1998年嘅第一屆立法會選舉度,30席由功能組別產生,1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0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2000年嘅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增加咗由地方分區直選嘅議席,減少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嘅議席,其中30席由功能組別產生,6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4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2004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廢除咗由選舉委員會選出議席嘅制度,將6席改為由地方直選產生。其中30席經地方分區直選產生,其餘30位經功能組別選舉產生。香港基本法第68條講明最終目標係全部議席都由普選產生。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主要職責有: 1. 制定、修改同廢除法律 2. 控制公共開支 3. 監察政府工作 4.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 5. 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嘅任免 6. 如果立法會全體議員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者瀆職行為時,立法會可以通過進行調查,並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如果調查委員會調查之後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對行政長官嘅指控,立法會會對係咪提出彈劾案進行表決。如果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嘅話,立法會就可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案,並將結果知會中央人民政府,同埋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中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之後會決定係咪免去行政長官嘅職務。
立法會議員每月都有薪酬,大約係八萬幾蚊,用嚟支持議員嘅工作。立法會有專用嘅車牌,以LC開頭,係英文 Legislative Council 嘅縮寫。立法會主席嘅專車就用 LC 1。其他人也問了
立法會會議如何進行?
立法會有幾個議席?
香港立法會有幾個議員?
立法會議員提交條例草案的限制是什麼?
香港歷來的立法機關會議場地為何?
立法會主席由誰出任?
議題及表決. 就下列議題的主席裁決及備註: 會議過程正式紀錄資料庫旨在向使用者提供一站式的檢索服務,以便他們獲取經立法會會議處理的事務的資料。 使用者可透過全文檢索或分面搜索,例如議程項目、議題、議員及政府官員獲取所需資料。
備註:立法會會議設有手語即時傳譯服務。 市民在"語言選擇"清單上揀選"現場"視像選項,便可觀看現場會議和昔日會議(如設有手語即時傳譯)的手語即時傳譯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