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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0月27日 · 駱應淦在昨日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表示當日政府在社會未有共識時要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直至年輕人用武力堵住了進入立法會的通道並與警察發生暴力衝突後政府才不得已暫緩他認為很大程度上是掌權者的頑固播下了暴力的 ...

  2. 2016年6月2日 · 代表總督察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擅長盤問證人曾在許仕仁涉貪案代表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他今年曾為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於衝擊公民廣場及燒白皮書兩案抗辯。 此外,駱昨日特別向法庭申請,容許被告在犯人欄內使用平板電腦閱讀本案文件,法官表示要再研究。 代表高級督察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有「金牙大狀」之稱,曾於2004年為環球唱片公司前總裁陳少寶洗脫受賄罪名,亦曾代表藝人謝霆鋒於「頂包案」中抗辯,謝最終獲判社會服務令。 其餘的辯方大律師來頭不小,其中大律師蔡維邦曾代表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於涉貪案中抗辯。 值得一提的是,大律師林芷瑩是現任高院法官、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的妻子,而大律師羅志霖則是藝人羅莽的胞弟。 控方的陣容也不容小覷。

  3. 2024年2月22日 ·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王宗堯求情稱他大學畢業背景相當良好呈上逾10封求情信包括其母校英華書院前校長鄭鈞傑稱王雖出身優秀但為人謙厚一名太平紳士謂王向非洲人民捐贈物資

  4. 2023年11月12日 · 代表王宗堯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陳辭稱案中沒有直接證據指控王參與暴動環境證據亦薄弱現場片段拍攝到王將充電器交予在場記者客觀佐證王的說法。 辯方又稱,王擁有知名度,支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理念,當他進入立法會時一定會引人注目,但控方不能舉證王曾作出任何暴動的行為。 雖然王曾向他人「拍膊頭」,惟辯方強調純粹是友善表現,不能以此檢控王。 同案首被告稱學生記者身分採訪. 代表首被告黃家豪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稱,案發時黃以學生記者的身分進入立法會採訪。 針對該「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當日立法會主席僅指示秘書長陳維安發出「紅色警示」,沒有明言要撤離所有人員,而且警示性質屬勸喻。

  5. 2023年4月7日 ·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趙求情稱趙曾在2003年SARS疫症期間自願調往瑪嘉烈醫院深切治療部獲上司及同事寫信讚揚SARS英雄」。 趙身兼多項職務包括現任明愛醫院顧問醫生骨科醫學會理事港大和中大醫學院矯形外科及創傷學系榮譽臨牀副教授駱引用一次舊事稱趙曾在街上拾獲頸鏈後交予警方獲贈警方嘉許書以此形容趙拾金不昧為人不貪婪本案與其性格不脗合。 須紀律聆訊 或暫除名「大挫折」 辯方又提到,兩被告被定罪後須面對醫委會紀律聆訊,有可能除名一段時間,對他們而言屬很大挫折及代價,莊更可能快被停職,失去穩定收入。 加拿大多倫多明報新聞網.

  6. 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公會前副主席駱應淦直指,「一地兩檢是回歸20年來對法治最嚴重衝擊其他報道張建宗快將提交侍產假增至5天草案 盼今年稍後做爸爸僱員可用 駱應淦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一地兩檢沒有合理法治基礎

  7. 2019年10月18日 · 駱應淦在回覆本報查詢時不諱言不同意蔡維邦的觀點因此撰文回應但他認為蔡維邦同為資深大律師今次爭議只是二人的意見和看法不同他認為目前已有示威者被捕並被帶上法庭警方卻依舊使用過分暴力做法不公道和失衡形容元朗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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