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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 · DR醫學美容集團8年前發生致命醫療事故,一名46歲女顧客接受一項名為CIK、聲稱可加強免疫力的療程後,細菌感染,最終因器官衰竭不治。 另外兩名同接受該療程的女顧客則傷殘,其中一人需截肢。 集團創辦人和實驗室男助理於2017年,因誤殺罪成被判監。 惟陪審團當時未能就涉案女醫生麥允齡的誤殺罪,達成有效裁決,案件今年經重審後,麥上周被陪審團裁定罪成。 高等法院法官今 (8日)判被告入獄3年半。 被告或面對民事索償及失醫生資格. 法官判刑時指,麥在案中未有告知死者陳宛琳,涉案CIK療程的風險、其成效未經證實等。 法官認為,若陳獲知上述事項,很有可能拒接納療程,但法官亦接納,麥對僱主周向榮錯誤信任。 法官以4年半為量刑起點,因辯方同意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獲減刑3個月。
2022年7月29日 · DR醫學美容集團10年前發生致命醫療事故,涉案女醫生麥允齡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3年半。 醫委會今日(29日)刊憲,稱因應麥被法庭裁定「嚴重疏忽導致誤殺罪」,該會展開適當研訊後判定其有專業失當行為,頒令由今日起將其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為期5年。 2012年DR醫學美容事故,一死一截肢一傷殘,女西醫麥允齡誤殺罪成,被判入獄3年半,她欲就定罪提出上訴被駁回。 (資料圖片 /盧翊銘攝) DR醫學美容案中,集團創辦人和實驗室男助理於2017年,因誤殺罪成被判監,惟陪審團當時未能就麥允齡誤殺罪作出裁決,至案件重審後裁定其誤殺罪成並判監3年半,麥提出上訴,上訴庭拒受理。
2020年12月8日 · 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於2012年疑接受CIK療程後死亡,註冊女醫生麥允齡早前於高等法院經重審後,被裁定嚴重疏忽誤殺罪成,還押至今(8日)早判刑。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作為註冊醫生,對死者違反謹慎責任,若死者早知有關療程作為癌症治療仍屬臨床試驗等因素,相信死者很大機會不會選擇接受療程。 法官指被告缺乏獨立判斷,盲目相信療程對健康人士有裨益,以4年半為判刑起點。 法官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及案件被拖延等,減刑至3年半。 被告麥允齡(39歲),聞判後表現冷靜,徐徐步入囚室。
2022年3月19日 · 陳凱旭與DR誤殺案被判囚三年半的女醫生麥允齡為情侶,二人育有兩名女兒。 二人曾經離婚,陳與前妻育有一子一女。 消息指,警方在濫發疫苗豁免證明書案件中,拘捕的其中一名69歲李姓女子,為麥允齡的家人。 被捕李姓女子為麥允齡家人. 今次涉事觀塘診所門外貼有「小麥智能健康中心」,而以涉案地址登記的「小麥診所(觀塘)有限公司」及「小麥健康集團有限公司」,均由李姓女子擔任唯一董事。 其實陳凱旭過往已與該名李姓女子關係已十分密切,陳凱旭履歷中在香港最後任職的公司「冰肌醫療集團」,陳是唯一股東,李姓女子為該公司的董事。 涉事觀塘診所位置 . DR美容集團2012年發生致命醫療事故,三名接受療程的女顧客在進行療程後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結果一死兩傷殘,轟動全港。
2022年3月9日 · 上訴人麥允齡(39歲)早前向上訴庭就其誤殺定罪申請上訴許可,今早由懲教署職員押解到高等法院聽取判決,雙方律師代表均毋須到庭。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於庭上宣判拒絕受理申請,並表示相信上訴人的代表律師將建議其下一步行動。 上訴庭頒下判詞指出,上訴一方主要針對原審法官於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包括指引陪審團考慮控罪元素時,就控罪元素中違反謹慎責任之程度,並沒有向陪審團作出充份解釋,對上訴人構成不公。 上訴一方又質疑控方於開審前修改控罪詳情,致使控罪詳情過於複雜,以及令控方案情有所改變。 上訴庭指出,本案於首次審訊時,由於陪審團未能就上訴人作出有效裁決而須重審。 上訴庭同意若控方於第二次審訊時以不同案情重新審訊的話,對被告會構成不公。
2020年12月8日 · 替死者施針的女醫生麥允齡經重審後,日前被裁定誤殺罪成,今早 (8日)在高院被判監3年半。 法官張慧玲在判刑時表示,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一致同意被告嚴重疏忽,沒有對死者負起應該負的責任,最終導致死者去世,而被告可以合理預想其塞責會引起死亡的後果。 具體而言,被告的疏忽包括沒有向APSC查問有沒有為血液樣本做細菌測試,及沒有向病人解釋CIK療仍在試驗階段,未有醫學證據支持療程對健康人士有好處,接受療程後可能會有不良反應,甚至感染的風險。 張官又指,死者做療程前見過被告,理應相信她會作出必要的解釋和分析。 但由於被告沒有這樣做,結果死者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決定接受療程,故被告在事件上是極度塞責。 雖然如此,張官同意DR匆忙推出CIK療程,並不是被告負責推廣,她也並無涉及處理血製品的工序。
2023年1月11日 · 涉案女醫生麥允齡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3年半。 集團老闆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亦被裁定一項誤殺罪成。 彭鴻昌指,當時的案例有訂出訂立醫生是否罪成的5大指引。 法官給予陪審團指引,指控方須證明 5 項元素,陪審團才可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1) 被告當時對死者須負有謹慎責任; (2) 被告因疏忽而違反該謹慎責任; (3) 違反該謹慎責任會導致嚴重及明顯的死亡風險,這是合理地可以預見的。 (4) 違反該謹慎責任引致死者死亡; (5) 違法的情況確實異常惡劣及應受嚴斥,令人認為有關違法事宜理應構成嚴重疏忽 並須接受刑事制裁。 資料來源:香港醫務委員會研訊小組頒布的命令 麥允齡醫生 ( 註冊編號:M15434)
2023年8月30日 · 香港時間. 2023年08月30日 (三) 03:30. Tweet. Dr美容案中,涉事醫生麥允齡被裁定誤殺罪成。 1/2. 本港近年有醫生被判誤殺罪成,包括2012年的Dr美容案,以及2014年拉丁舞導師抽脂致死案。 前者有3名女顧客接受療程,一死兩傷,涉案女醫生麥允齡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3年半;Dr美容集團老闆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亦被裁定一項誤殺罪成,分別判囚12年及10年,經上訴後獲減刑至10年及8年。 而拉丁舞導師抽脂致死案,涉案女醫生關孝孜同樣被判誤殺罪成,監禁6年,她申請上訴獲准保釋。
2020年12月8日 · 被告麥允齡(39歲)被控於2012年10月10日,連同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終年46歲)。 法官張慧玲指出,被告若有向事主交代療程涉及的風險、只處臨牀階段、未有醫學證明對健康者有用、有更簡單有效的療程等資訊,事主在對療程充分了解下,很可能不做療程。 張官接受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與DR集團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的角色有很大分別,非如周向榮專注在療程的市場價值,亦非如陳冠忠涉及處理相關受污染血製品,認為當時被告年資尚淺,療程程序亦與她以往所做的相似,只是在對僱主忠誠及過份信任他人的情況下,令自己誤判,以為療程真的對健康者有莫大益處。
2022年3月9日 · 註冊女醫生麥允齡在2012年於DR醫學美容中心為顧客進行CIK療程,致令顧客事後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她前年經重審後被裁定誤殺罪成,被判囚3年半。 去年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並以不滿重審法官允許控方修改公訴書的決定等為由,上訴庭今頒布書面判詞指,法官讓控方修改公訴書的決定正確,而且在引導陪審團時指示清晰無誤,認為上訴方提出的所有上訴理由均沒有合理爭辯之處,故駁回其上訴。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出,原審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團總結案件歸納控辯雙方證詞,以及引導陪審團時指示明確清晰,亦必須認為陪審團是按照法官的指示去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