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毋庸置疑,作为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行政权是行政长官的当然权力,“决定政府政策”也是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应有之义,但 “发布行政命令”却未必为当然和普遍通行做法。 〔5〕综观整个基本法及香港现行法律制度,关于行政命令再无其他相关规定或更为细致具体的运作规范,因而基本上停留于立法简单粗糙的阶段,深入认识更是无从谈起。 因此,有必要追根溯源,从历史和比较的视角探求其可能的制度原貌与参照价值。 联系香港过去一百多年的殖民管治历史与回归历程,追溯行政命令制度的源流踪迹可以有两个路径。 其一,从香港总督职权的视角切入。 从根本上说这源于香港回归的基本目标是保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体现在法律领域就是制度的延续性与稳定性。

  2. 关于英格兰“王权至尊”(Royal Supremacy)的理论研究已有很多。. 本质上,“王权至尊”是在回应王权与教权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在转化“教皇权至尊”(Papal Supremacy)的层面上成为现代主权理论的渊源之一。. 根据博丹的经典论述,主权的本质是特定领域内的 ...

  3. 一、问题的提出. 法律的确定性是指法律规则可以为具体案件提供唯一确定的裁判答案。 与之相反,当法律对具体案件可以提供多个具备同等有效性的不同裁判答案时,仅仅诉诸法律规则本身无法给出确定的裁判答案,该规则可以被视为是不确定的(indeterminate)。 [1]确定性是法律约 束法官裁判权力的前提,也是法治的正当性基础。 法律的确定性、客观性和中立性,被视为是法治的重要品格。 当法律规则不具有确定性的时候,法官不得不诉诸规则之外的标准,以便在竞争性的裁判方案中进行选择,这种选择是法律之外的政治选择, [2]违背法治本身的含义。 确定性是传统法治理论的理想图景,而有关法律确定性/不确定性的讨论经常是学界试图开展法学方法论变革的序曲。

  4.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pand. Notice by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Coordin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inancing Credit Service Platform to Facilitate the Financing of Micro,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03-28-2024) [Effective]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Expand.

  5. 斯通的观点 斯通认为法律的发展历史揭示了权利主体不断扩大的历程。 在法律人的世界里并非只有人类才能被视为权利的拥有者,信托、公司、联营、市政当局、合伙、民族国家等,以及被法院视为女性的船舶都属于无生命的权利拥有者。 斯通指出,我们不能因为河流和森林不能说话就否认它们的诉讼资格。 公司也不能说话,国家、不动产、婴儿、无行为能力人、市政当局、大学等也都不能说话,但律师可以为它们说话,就像他们平常为普通人的法律问题代言一样。 我们应当像处理法律上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律问题那样来处理自然物的法律问题。 所以,我们应当创造一种这样的法律制度:当一个自然物的朋友认为自然物面临濒危状态时,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创立一种监护权。

  6. 第二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拓展阅读. 第一节 预防原则. 专栏2.1.1 欧盟应对环境风险的谨慎原则. 根据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谨慎原则是欧盟制定环境政策的基础。 谨慎原则只能在存在潜在风险时才能适用,并且绝对不能成为武断决定的正当化理由。 因此,谨慎原则仅在满足三个基本条件时方可适用,即:潜在的不利影响已得到识别,对现有科学数据作出评估,对科学不确定性的程度作出评估。 适用谨慎原则的后果措施可能是决定采取行动或者不采取行动。 具体措施的采取取决于一项政治决策,以及该风险所涉社会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谨慎原则包括三个具体原则:首先,该原则的实施应当基于尽可能充分的科学评估。

  7. 绝大多数法官并不具备技术专长,不能准确分析技术类案件所涉及的复杂多变的技术。布雷耶(Stephen Breyer)法官在Grokster案中概括得非常准确:“比起其他公权力机关,面对新技术所引发的各种竞争利益的组合分配,法院尤其显得无所适从。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