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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小時前 · 【本報訊】本港每年有超過1.2萬宗離婚申請,有團體昨日發布港人考慮離婚及維繫婚姻的因素計劃研究結果,發現超過七成受訪參加者因為溝通問題而打算考慮離婚;超過五成受訪參加者因子女問題未能落實離婚,例如考慮子女年齡太小等。輔導機構指,今年已服務200多個家庭,約有九成個案正考慮 ...

  2. 4 天前 · 民法規定離婚的方式有三種包含協議離婚裁判離婚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如果不是雙方合意離婚則需要向法院申請判決離婚,《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了十項列舉離婚事由例如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重大不治精神病生死不明逾三年等當出現這10種情形另一人得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編輯推薦: 沒外遇、沒吵架,日本退休夫妻「定年離婚」換自由! 只想好好做自己,該有3個準備)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3. 5 天前 ·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經最高法院2006年4月4日的民事庭會議決議應比較衡量雙方之有責程度責任較輕之一方得向責任較重之他方請求離婚」,也就是對婚姻破綻要負起較重責任的一方不得訴請離婚。...

  4. 5 天前 · 離婚. 民法相關規定婚姻破綻有責的一方不准訴請 離婚遭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法務部預告修正草案增訂夫妻於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3年夫妻均可向法院提離婚之訴。...

  5. 10 小時前 · 當心背後隱藏情緒危機 醫「警示症狀」.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蘇菲報導】54歲的W女士是一位家庭主婦,曾有產後憂鬱症,因離婚導致重鬱症復發,1個月前開始足不出戶,整天愁眉苦臉、沉默寡言、音量微弱、有氣無力,甚至連進食和梳洗都不想做。. 家人 ...

  6. 5 天前 · 法務部修正民法親屬篇部分條文放寬離婚條件若外遇有責一方想離婚但因元配不願訴請離婚有意拖延而離婚不成可以5年內分居3年作為離婚事由。 但修法也給法院裁量空間,若法院認為對於拒絕離婚的一方顯失公平,斟酌後認為有維持婚姻必要,得駁回離婚之訴。...

  7. 5 天前 · 針對法務部提出民法修法草案婦女團體指出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離婚時就業能力減損衍生的贍養費概念與計算方式都不相同法務部應分開處理尤其再婚跟工作能力減損沒有關聯再婚也不該列為能否續領贍養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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