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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殊教育文憑將會在9 月開班,請立即報讀特殊教育文憑! 扶助有學習困難的孩童闖出新一步!

  2. 學員符合以下規定,將可獲發 「特殊教育需要文憑 」。(文憑頒發約在全部課程完成後第六個月。) 1. 學員須於每單元的課堂出席率達百分之七十或以上 ;及 2. 學員須於每單元考核合格

  3. 香港教育大學提供多種特殊教育課程,包括全日制及兼讀制學士、研究生及專業進修課程,探討各類特殊需要如言語障礙、讀寫困難、自閉症、專注力不足等問題,並學習介入和處理方法。.

  4. 持有教育證書特殊教育教師訓練課程證書(TCSEN)或同等學歷之在職教師報讀。 如未能符合以上資格,但持有資歷架構第 4級或以上學歷(例如副學士或高級文憑),並具有教導特殊學習需要學生或相關工作經驗之申請人,也會獲得考慮。

  5. 特殊教育需要文憑. 簡介. 本課程旨在為家長、助人者及有志於家居、幼兒中心或學校中支援有特殊需要的學童(0至18歲)的人士提供基本訓練。 學員將可認識到學童的發展模式、特殊學習需要及行為障礙的成因,並到訪特殊單位參觀訓練實況及參與實務訓練。 完成課程後,學員可以識別和評估學生的特殊學習需要和行為障礙,並發展出能夠應用於家校的教學策略及營造有利學童學習的環境,促進家校合作,實現全人發展之目標。 協辦機構簡介. 香港耀能協會康復專業學院,乃由香港耀能協會所成立及營運的康復培訓和教育單位。 自1963年創會以來,香港耀能協會(前身為「香港痙攣協會」)便一直致力為香港社會提供康復服務。

  6. 特殊教育文憑 Toggle panel 教育局實施特殊教育政策的主要目標,是鼓勵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盡量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 本學院特別為各級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家長及相關人士(學校社工、教學助理)提供相關的支援及培訓,課程理論與實務並重。

  7. 本高級文憑專為已持有幼兒教育文憑或證書(即CE)的幼兒教育工作者而設,使能在特殊幼兒教育中心或推行融合教育的學前教育機構內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兒提供適切的照顧和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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