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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租或地稅是香港政府根據土地契約向有關業主徵收的款項,不管物業是被佔用或空置,均須繳納。 業主所繳納地租或地稅的款額是固定的,抑或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要視乎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在1985年5月27日或以前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以及業主為 ...

  2. 評定標準 [編輯] 香港 差餉物業估價署將私人寫字樓分為甲、乙、丙三級,只會按物業質素評級,不會考慮其所在地點,而甲級寫字樓具備以下元素 [1] : 新型及裝修上乘 間隔具彈性 整層樓面面積廣闊 大堂與通道裝潢講究及寬敞 中央空氣調節系統完善 設有良好的載客及載貨升降機設備

  3. 香港差餉稅收歷史 [编辑] 根據《差餉條例》(香港法例第116章),除獲特別豁免之外,香港所有物業均須評估差餉,應繳差餉數額是根據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指定徵收百分率來計算。 簡單而言,應課差餉租值是指物業在某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的估計市值租金。

  4. 2024年2月1日 · 差餉[1](英語:Rates,早期曾稱警捐)是一種不動產稅,源於英國,主要是按徵稅地的房產價值或租值抽取一個比例的款項作為政府收入一部分[2]。現代,是香港政府向香港境內房地產業主徵收的一種間接稅。除差餉外,部份香港物業須另外向政府繳納地租。

  5. 香港差餉稅收歷史 [編輯] 根據《差餉條例》(香港法例第116章),除獲特別豁免之外,香港所有物業均須評估差餉,應繳差餉數額是根據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指定徵收百分率來計算。 簡單而言,應課差餉租值是指物業在某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的估計市值租金。

  6. 差餉、地租及地稅 差餉是香港的一種地稅,是香港政府為香港境內地產物業徵收的稅項。除差餉外,按土地契約的不同,土地使用者另須繳交地稅或按《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向政府繳納地租。此等稅種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差餉及地租)和地政總署(地稅)徵收。

  7. 地租或地稅是香港政府根據土地契約向有關業主徵收的款項,不管物業是被佔用或空置,均須繳納。 業主所繳納地租或地稅的款額是固定的,抑或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要視乎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在1985年5月27日或以前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以及業主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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