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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下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提供簡化的監管機制,方便市民無須事先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便可進行小型工程。 為確保小型工程承建商勝任,承建商必須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

  2. 為確保小型工程承建商勝任,承建商必須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自僱工人如具備合適資格和經驗,亦可申請成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 註冊詳情請參閱《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69及「申請須知 GN-BA26」。 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的表格及常見問題

  3.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3月8日. 分享. 註冊 -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 特別通告. 在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制度下承建商取用資源的最新評審準則於2018年10月2日實施。 請下載 Adobe® Acrobat® Reader 以閱讀可攜式文件格式檔案。 桌面版表格. 手機版表格. 指明表格提交申請註冊為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的 註冊指引. 新註冊. 續期及重新名列註冊. 加入小型工程級別、類型、獲授權簽署人及技術董事. 證明文件. 請用下列表格連同證明文件與指明表格一併呈交. 覆核決定. 更改通知. 申請註冊證. 申請退款.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4. 如何申請成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 屋宇署. 小型工程共有187項,按其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度,分為第I, II, III 級別。. 凡以個人名義註冊為小型工程承建商以進行第III級別有關項目的小型工程,均統稱為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 。. 另一方面 ...

  5. 小型工程.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介.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小型工程按其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分為 三個級別 。. 小型工程級別. 第 I 級別. 第 II 級別. 第 III 級別.

  6. 根據屋宇署<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69>的規定,若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在提出註冊續期/重新記入名冊申請日期前3年內並無參與有關的工程(即未能就最少一項相關的小型工程提供工作證明),便需出席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的面試。

  7. 可藉進修此課程作為申請續期或重新註冊的豁免安排,而無需提供負責工程資料。 入學條件 要續期或重新註冊的非活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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