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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房屋署(简称房署;英语:Housing Department,HD)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的部门,专责管理香港公共房屋。 该部门会从独立的法定机构香港房屋委员会收集意见以定出政策路向,再加以执行。

  2. 香港公共屋邨(音:cūn,亦作“ 屋村 ”,“邨”乃“村”的异体字),简称公屋。. 是由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或 香港房屋协会 兴建的 公共房屋 ,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 香港约有三分一居民、即200多万人居于房委 ...

  3. 香港公共房屋可分为:出租永久房屋、出租临时房屋、资助出售房屋数种。. 2007年,居住在各类型公共房屋的香港市民占全香港人口的49% [1] [2]。. 香港公共房屋是香港政府、政府资助机构或非牟利机构为满足低收入居民的住屋需要而兴建的公共房屋(国民住宅)。.

  4. 公共房屋是政府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住宅。由政府出资兴建和拥有业权,以廉价租金出租予居民。中国大陆称为廉租房,中国香港称为公共屋邨(简称公屋),中国澳门称为社会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简称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也叫合租房。

  5.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根据《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第六届政府架构重组》的第8、9条的说明,房屋局的职责是: 1.将全力处理重中之重的房屋政策,特别是增建公营房屋,让市民尽快上楼; 2.更广泛应用创新和科技(创科)以缩短建屋时间; 3.善用现有公屋资源惠及有需要市民; 4.支援轮候公屋多时的住户; 5.丰富置业阶梯,令上车更可负担;及. 6.密切监察私人住宅市场情况等。 房屋局局长将专注督导 香港房屋委员会 和 房屋署 制订、落实、适时检视和调整各项房屋措施,并与公私营机构密切联系,确保有关各方与特区政府行动一致,并同时借助私人市场力量,增加建屋量。 房屋局向 财政司司长 负责。 参考资料 [4]

  6.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房委会)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一个独立法定组织,是根据《房屋条例》于1973年4月成立的法定机构。 负责制定和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计划,以满足无法负担私营租住楼宇人士的住屋需要,从而达至政府的政策目标。

  7.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属机构.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曾经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的决策局,但经改组后可谓已经取消。.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为 孙明扬 ,专责香港的房屋事务、 城市规划 及土地利用。. 该局经改组后,功能由 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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