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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助用途 - 資助只包括聘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根據法例要求及「強制驗計劃強制驗窗計劃」作業守則為樓宇公用部分作首次訂明檢驗。 - 倘若樓實際費用未達資助上限,而業主同時收到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法定通知,餘額可用於資助聘任同一註冊檢驗人員或屬同一公司註冊檢驗人員/合資 ...

  2. 強制驗樓資助計劃 樓宇排水系統維修資助計劃 下載中心 網上申請系統 市建局長沙灣辦事處 樓宇復修資源中心 建造業議會 ... 註冊的合資格建築專業人士 ,負責進行樓宇訂明檢驗或監督樓宇訂明修葺工程。 建築師事務所商會 ...

  3. 根據強制驗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住用樓宇除外) 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訂明修葺工程。

  4. 對於那些不影響窗户安全窗戶組成部分(例如防水密封劑、防水墊條/膠條等),它們並不是強制驗窗計劃下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所涵蓋範圍。 如果那些窗扇膠條因老化可能引致窗戶開關不順暢,甚或出現滲水情況,合資格人士可建議業主在修葺窗戶時一併修補欠妥非結構窗戶組成部分。

  5. 強制驗窗計劃則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所有窗戶每5年進行一次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訂明修葺工程。. 屋宇署會向這些樓宇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他們進行訂明 ...

  6. (五)在強制驗窗計劃下,合資格人士的職責是須親自進行訂明檢驗,及為驗窗後有需要進行訂明修葺提供妥善監督,確保修葺後窗戶達致安全。 當檢驗或修葺完成後,合資格人士須向屋宇署呈交以指明表格填寫證明書,以供記錄及為有效監管而進行抽樣審查之用。

  7. 強制驗計劃下,獲委任進行樓宇訂明檢驗或監督樓宇訂明修葺工程註冊檢驗人員,須是當時名列於建築事務監督所備存檢驗人員名冊內的人士。. 在強制驗計劃下,獲委任進行所需糾正及修葺工程註冊承建商,須是名列於建築事務監督所備存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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