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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指引旨在提供香港常用竹棚架的設計,以及搭建竹棚架的良好方法。. 指引內容包括竹棚架的設計、架設、維修和拆卸的良好方法及建議。. 本指引乙部第二節列舉一些簡單竹棚架,如雙行竹棚架、外伸桁架式竹棚架和招牌竹棚架,的設計和建造的詳細標準,並提供 ...

  2. 拆卸計劃應由註冊岩土工程師,適當地作出各項工程計算。. 有關地盤如涉及拆卸複雜的構築物,例如無梁樓板、預應力混凝土、傳力板、吊杆、長跨度橫梁( 超過10 米)、鋼架建造物、懸臂式構築物( 伸出街道的上空超過1.2 米)、作為擋土用途以支撐相鄰土地的 ...

  3. 一般程序. 5. 聯辦處人員在接獲滲水舉報後的6個工作天內,會聯絡舉報人,安排人員到有關樓宇進行視察檢查。. 舉報人須協助安排聯辦處人員到受滲水影響的地方或位置檢查,並把掩蓋物( 如假天花或私人物品等)移開,以便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6. 如發現有滲水妨擾 ...

  4. 如有關的個人所涉及的小型工程當中最高級別的小型工程屬第I級別. 1,240元. (ii) 如有關的個人所涉及的小型工程當中最高級別的小型工程屬第II級別. 835元. (iii) 如有關的個人僅涉及第III級別小型工程. 410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5. 小型工程按其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分為三個級別。 第 I 級別 第 II 級別 第 III 級別 複雜程度及安全風險 高 中 低 小型工程項目 44項 40項 42項 製備和簽署訂明圖則的獲委任人 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訂明註冊承建商 訂明註冊承建商 訂明註冊承建商 展開工程前呈交文件期限 不少

  6.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下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提供簡化的監管機制,方便市民無須事先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便可進行小型工程。. 為確保小型工程承建商勝任,承建商必須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 小型工程承建商凡 ...

  7. 基礎工程(大直徑鑽孔樁). 就圖則給予批准時,本人謹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7(1)條第6項施加以下條件:. (a) 預鑽. –建造鑽孔樁時,應對每枝樁柱進行預鑽,以充分掌握基礎座落物料 的質量,並確定適當的建基水平。. 根據《2017年基礎作業守則》,預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