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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30日 · 案件今午3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認為案情嚴重認為唐有預謀並一再挑戰警方防線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重判他入獄9年另需停牌10年據了解被告傾向會就定罪及判刑上訴。 被告透過律師稱會撐住. 24歲的唐英傑在下午3時被帶入法庭他看似表現輕鬆。 惟法官宣讀刑罰後,有女親友難過擁抱痛哭,亦有旁聽人士叫:「抗爭無罪」,亦有人說:「重甲 (唐的綽號),撐住。 」唐散庭後透過律師稱時間過得很快,他會如香港運動員般撐住。 品格良好無求情作用. 法官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分別以6年半和8年為量刑起點。 法官指,被告表達悔意,但指他不認罪,未能以被告有悔意,作求情的減刑,又指唐除了有幾項輕微的交通定罪紀錄,被告有良好品格,判刑時會以此考慮,惟本案兩罪均屬嚴重,有良好品格沒有求情作用。

  2. 2021年8月17日 · 75. 本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男子唐英傑於去年七一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他於上月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兩罪罪成遭判囚9年唐英傑已於上周五 (13日)向上訴庭申請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的網頁則未有排期。 被告唐英傑 (24歲,侍應),上月被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 而法官就兩罪分別判監6年半和8年,而恐怖活動罪的其中兩年半監禁,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9年。 此外,法官亦頒令唐需停牌10年。 案件編號:CACC175/2021. 案發經過。 (詳看下圖) + 12. 控辯雙方就光時口號的爭議。 (詳看下圖) + 2.

  3. 2021年7月27日 · 被告聞判冷靜向公眾揮手 被告唐英傑,(24歲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的交替性控罪唐在下午被帶入法庭時和律師傾談表情尚算輕鬆聞判後亦表現平靜離庭時亦有向公眾席揮手

  4. 2021年7月29日 · 105. 男子唐英傑涉於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並撞向警員防線令三名警員受傷唐日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罪罪成為首宗審理的港區國安法案件辯方今29日在高等法院求情完畢法官把案押後至明天下午3時判刑。 3名法官本周二宣布裁決後,有人致電法官揚言要放人肉炸彈,法院外今明顯加強保安,並有疑似反恐特勤隊警員在庭外駐守在高等法院外駐守。 高等法院今明顯加強保安,大批軍裝警員在法院一帶駐守,包括疑似反恐特勤隊。 在處理案件的三樓,亦見有身穿OCTB(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字樣背心的便衣警員留守。 高等法院院正門外有疑似反恐特勤隊警員駐守。 (詳看下圖) + 9. 辯方指本案煽動情況屬輕微.

  5. 2023年12月13日 ·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前年被裁定罪成判監9年正在服刑的他被安排亮相無綫電視國安節目重提當時犯案因為受社會氣氛影響諗埋咗一邊」,入獄最難受是失去跟婆婆相聚時光,「可能喺我出去嘅時候佢未必已經喺人世啦其實我真係懲罰緊我身邊嘅人」,片尾提到唐英傑參加懲敎署更生計劃擔任升旗手了解國旗國歌意義。 + 2. 唐英傑前年被判囚9年 正在服刑. 唐英傑2020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被捕,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為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前年被判罪成,監禁9年。 節目由警務處贊助 唐英傑稱思想有偏差犯案.

  6. 2021年7月30日 ·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判刑被告唐英傑因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被判監禁9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30日表示對定罪表示歡迎而在判刑方面局方需要詳細研究判詞才有下一步行動。 他指,法庭判詞已指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具港獨含義,相信奉公守法、無意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不會喊這口號。 對於《蘋果日報》早前去信保安局申請解凍部份資產,以支付員工薪金,鄧炳強稱《蘋果日報》截至5月底資產仍有3億多元,質疑為何不用作支薪,批評《蘋果日報》不負責任,又呼籲《蘋果》員工舉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

  7. 2021年8月2日 ·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早前30日判刑被告唐英傑因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被判囚九年。 德國人權政策與人道援助辦公室專員柯夫勒 (Bärbel Kofler),昨天 (1日)發聲明指唐英傑案的嚴厲判決證明了港區國安法被用以扼殺異見聲音的憂慮。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聲明反駁,批評德國等個別國家政客就首宗《國安法》案件說三道四,公然詆毀《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和司法獨立,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柯夫勒於社交媒體發布有關聲明。 (TW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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