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1年7月30日 · 案件今午(3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認為案情嚴重,認為唐有預謀,並一再挑戰警方防線,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重判他入獄9年,另需停牌10年。 據了解,被告傾向會就定罪及判刑上訴。 被告透過律師稱會撐住. 24歲的唐英傑在下午3時被帶入法庭,他看似表現輕鬆。 惟法官宣讀刑罰後,有女親友難過擁抱痛哭,亦有旁聽人士叫:「抗爭無罪」,亦有人說:「重甲 (唐的綽號),撐住。 」唐散庭後透過律師稱時間過得很快,他會如香港運動員般撐住。 品格良好無求情作用. 法官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分別以6年半和8年為量刑起點。 法官指,被告表達悔意,但指他不認罪,未能以被告有悔意,作求情的減刑,又指唐除了有幾項輕微的交通定罪紀錄,被告有良好品格,判刑時會以此考慮,惟本案兩罪均屬嚴重,有良好品格沒有求情作用。
2021年8月17日 · 75. 本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男子唐英傑於去年七一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 他於上月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兩罪罪成,遭判囚9年。 唐英傑已於上周五 (13日)向上訴庭申請,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的網頁則未有排期。 被告唐英傑 (24歲,侍應),上月被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 而法官就兩罪分別判監6年半和8年,而恐怖活動罪的其中兩年半監禁,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9年。 此外,法官亦頒令唐需停牌10年。 案件編號:CACC175/2021. 案發經過。 (詳看下圖) + 12. 控辯雙方就光時口號的爭議。 (詳看下圖) + 2.
2021年7月27日 · 被告聞判冷靜向公眾揮手 被告唐英傑,(24歲,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的交替性控罪。唐在下午被帶入法庭時和律師傾談,表情尚算輕鬆,聞判後亦表現平靜,離庭時亦有向公眾席揮手。
2021年7月29日 · 105. 男子唐英傑涉於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並撞向警員防線,令三名警員受傷。 唐日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罪罪成,為首宗審理的《港區國安法》案件。 辯方今(29日)在高等法院求情完畢,法官把案押後至明天下午3時判刑。 3名法官本周二宣布裁決後,有人致電法官揚言要放人肉炸彈,法院外今明顯加強保安,並有疑似反恐特勤隊警員在庭外駐守在高等法院外駐守。 高等法院今明顯加強保安,大批軍裝警員在法院一帶駐守,包括疑似反恐特勤隊。 在處理案件的三樓,亦見有身穿OCTB(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字樣背心的便衣警員留守。 高等法院院正門外有疑似反恐特勤隊警員駐守。 (詳看下圖) + 9. 辯方指本案煽動情況屬輕微.
2023年12月13日 ·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前年被裁定罪成判監9年,正在服刑的他被安排亮相無綫電視國安節目,重提當時犯案因為受社會氣氛影響「諗埋咗一邊」,入獄最難受是失去跟婆婆相聚時光,「可能喺我出去嘅時候,佢未必已經喺人世啦,其實我真係懲罰緊我身邊嘅人」,片尾提到唐英傑參加懲敎署更生計劃,擔任升旗手了解國旗國歌意義。 + 2. 唐英傑前年被判囚9年 正在服刑. 唐英傑2020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被捕,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為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前年被判罪成,監禁9年。 節目由警務處贊助 唐英傑稱思想有偏差犯案.
2021年7月30日 ·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判刑,被告唐英傑因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被判監禁9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30日)表示,對定罪表示歡迎,而在判刑方面,局方需要詳細研究判詞才有下一步行動。 他指,法庭判詞已指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具港獨含義,相信奉公守法、無意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不會喊這口號。 對於《蘋果日報》早前去信保安局申請解凍部份資產,以支付員工薪金,鄧炳強稱《蘋果日報》截至5月底資產仍有3億多元,質疑為何不用作支薪,批評《蘋果日報》不負責任,又呼籲《蘋果》員工舉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
2021年8月2日 ·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早前(30日)判刑,被告唐英傑因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被判囚九年。 德國人權政策與人道援助辦公室專員柯夫勒 (Bärbel Kofler),昨天 (1日)發聲明,指唐英傑案的嚴厲判決,證明了《港區國安法》被用以扼殺異見聲音的憂慮。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聲明反駁,批評德國等個別國家政客就首宗《國安法》案件說三道四,公然詆毀《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和司法獨立,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柯夫勒於社交媒體發布有關聲明。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