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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正本及副本); 3. 刑事紀錄證明; 4. 倘報考人尚未成年,須遞交由父母或監護人簽署並經認證簽名的 聲明書,以證明獲准報考及入讀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5. 學歷證明書的正本或其經鑑證的影印本 費用:澳門元三百元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葡萄牙語:Escola Superior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縮寫:ESFSM)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司轄下的部門,成立於1988年7月4日。前身為1978年設立的保安部隊綜合訓練中心。校址位於澳門路環市中心。它除了是一所培養澳門警官、關務官 ...
2021年8月9日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3/2021號法律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的規定,制定本法律。 第一編 範圍及人員制度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標的 本法律訂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前身為澳門保安部隊司令部(葡萄牙語: Comando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於1991年1月28日改組並成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 該局由 保安司 監督,由一名局長領導及兩名副局長輔助。
根據現行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通則》,保安高校的主要任務是發展教育、研究及輔助社會之高等教育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a.開辦授予警務科學學士學位、監獄安全學士學位及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學位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官員培訓課程; b.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前身為澳門保安部隊司令部(葡萄牙語: Comando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於1991年1月28日改組並成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 該局由 保安司 監督,由一名局長領導及兩名副局長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