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huò miǎn quán. 釋 義. 外交官於駐在國所享有的某種程度的特權。. 如不受地主國司法、行政機關管轄,出入境不受檢查等。. 若外交官職務終止,則 豁免權 於其離境時停止。. ︿. 回頂端. 字詞:豁免權,注音:ㄏㄨㄛˋ ㄇㄧㄢˇ ㄑㄩㄢˊ,釋義:外交官於駐在國所享有的 ...

  2. 外交豁免權全稱為外交代表的管轄豁免權。外交豁免權指一國派駐外國的外交代表(不論是常駐代表或臨時使節)享有一定的特殊權利和優遇;豁免是指對駐在國管轄權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權之內。按照國際法或有關協議,在國家間互惠的基礎上,為了保證和便利外交代表執行正常職務,各國 ...

  3. 2022年10月21日 · 首先,為什麼要給予外交官們豁免權 ?根源是各國外交代表的職務需要,比如《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開始部分就說,「確認此等特權與豁免之目的 ...

  4. 國家豁免權這一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234年,當時教皇格裡高利九世在一部教規中提出了“平等者之間無管轄權”的思想。最初的豁免權是給予外國君主的,因為他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君主就代表國家,後來隨著共和制國家的普遍出現,給予外國君主的豁免就自然成了給予外國國家的豁免。

  5. 一、總統之刑事豁免權 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 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此係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 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 崇與保障,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在案。

  6. 目前由於國際情勢不斷演變,已將早年的絕對豁免主義,漸改為限制豁免主義,以避免豁免權濫用。[例] 外交豁免權是表示對外交人員及其國家的尊重。 到主要頁面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網站選單::: 網站導覽 最新消息 編輯說明 使用說明 ...

  7. 按照慣例或有關協議,互相授予外交豁免權;其性質為絕對的,故為絕對豁免權 。[4] 豁免權以廣義區分,分為絕對豁免權和功能性豁免權。1961年,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將習慣法整編成設定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目前世界各國大部分已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