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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偉聰 (英語: Lawrence Lau Wai-chung ,1968年1月4日 — ), 大律師 ,前區域法院暫委裁判官,前 香港 深水埗區議會 又一村 選區議員。 劉偉聰大學時期是港大辯論隊員及隊長,1993年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畢業,執業前曾加入 皇家香港警察 [2] ,其後擔任自由黨創黨主席 李鵬飛 助手,為演講辭寫手。 1995年起執業。 2000至2005年赴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 修讀政治哲學,探討公平、公正、公義。 2010至2012先後任暫委特委裁判官及暫委裁判官。 劉偉聰過去數年接過不少矚目個案,包括為「以胸襲警」女被告辯護,亦曾擔任「旺角騷亂」被告 盧建民 的代表大律師。

  2. 2024年5月30日 · 劉偉聰(56歲,獨立) 主要脫罪原因: * 劉未有在參加初選時,提倡五大訴求和否決預算案。就是否劉支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法官認為有合理懷疑。* 法官指劉的職員或把其名字放入了《墨落無悔》聲明。就劉庭上稱,為免「政治自殺」,因此未有澄清。

  3. 2024年5月30日 · 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當中16人不認罪受審,今日(3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裁決。. 16人當中,2人不成立,14人罪成。. 李予信及劉偉聰罪名不成立。. 控方擬就脫罪兩人申請上訴,現階段先申請 ...

  4. 2024年5月30日 · 休庭後,劉偉聰在庭外受訪 民主派「35+」初選案,16名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案件今日(30日)起裁決。 不認罪的16中,劉偉聰與李予信脫罪。

  5. 2024年5月29日 · 劉偉聰是16名不認罪被告人當中,坐在律師席上而非犯人欄內的唯一一人——身為大律師並曾任職暫委裁判官的他選擇自辯。

  6. 2024年5月30日 · 劉偉聰進庭前曾稱後會有期 16名被告在早上時許已先後抵達法庭,被告劉偉聰早上進入法院前與傳媒稱:「後會有期。」 各被告開始陸續進入法庭內的犯人欄,其中剪了平頭裝的彭卓棋,以及柯耀林和懲教署職員聊天,神情輕鬆。

  7. 2024年5月30日 ·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16人否認控罪,案件歷時118天審訊,今(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裁決。 法官今裁定14人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兩人脫罪。 律政司代表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擬上訴,申請獲判無罪的被告須繼續保釋。 法官下令兩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暫定於6月25日聽取求情,罪成的彭卓棋申請判刑前保釋則被拒,14名罪成被告須還押。 政府去年修例,律政司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於裁決後14日內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並可申請扣押獲判無罪的被告。 控方今午提出擬上訴,並申請獲判無罪的被告在等候上訴期間續遵守保釋條件。 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反對施加保釋條件,自行代表的劉偉聰則表示願意遵守。

  8. 2024年5月30日 · 最終3名法官批准劉偉聰及李予信須繼續遵守原有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但就兩人原先須每周到警署報到的要求減至每月報到一次,另撤銷李的 ...

  9. 2024年5月30日 ·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其餘的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 法庭在裁決理由提到,劉偉聰被捕後 ...

  10. 2024年5月30日 · 法官裁定 14 人罪成,劉偉聰、李予信則無罪。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緊接裁決提出,有意引《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即提出擬上訴。 法官聽取陳詞後,下令兩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警署報到的次數減至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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