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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天前 · 由於少妻未住滿公屋10年,並未納入是次申報範圍,其資產是否符合資格,以至老夫能否住在該公屋單位內,引發不少爭議,連房署署長也表示將主動調查。 上述事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更多類似的個案還未浮出水面。 當局如何加強抽查以免公屋遭濫用,着實考驗署方的辦事能力、人手是否足夠,以及執法的決心。 與此同時,港在大灣區置業愈趨普遍,不少公屋租戶都被指在內地有車有樓,生活富泰,有濫用公屋嫌。 房署署長亦透露,收到舉報並作出調查後,至今有9名租戶因為內地有物業而被收回單位。 目前房署處理同類個案大都靠舉報為主,是否應該更加主動出擊,當局有必要考慮。 總的而言,當局肯下定決心打擊富戶,收回單位增加流轉,方向正確,端視乎房署能否持以恒。

  2. 5 天前 ·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則指,現時對濫用公屋行為的懲處力度不足,建議房委會增加禁止有關人士5年內申請公屋及此後輪候期須延長等禁令。 房屋署於4月2日向居住滿10年的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相關居民有25萬戶。 申報期至5月31日結束,當局在限期臨近前回收大量申報表,截至本月5日,共收到22.2萬申報表。 而自第二輪申報工作展開後,同時有1,200戶向房屋署交回單位,比首輪只有330戶升近3倍。 將徹查 派員上門探望. 被問到尚有3萬公屋戶沒提交申報表,羅淑佩表示,該署會從多方面跟進,下星期發函要求欠交申報的提交表格及解釋,若仍不提交,房署會考慮終止租約以及收回公屋單位。

  3. 5 天前 · 【本報訊】因父女金錢紛爭及「黃昏戀」成為熱話的「何伯」及「新何太」,房屋問題果然手尾長。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日點名談到兩人居住公屋的資格問題,羅指根據房署的資料,「何伯」並非公屋住戶,不能住在公屋。

  4. 4 天前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指,今次有系統和清晰地列出對公務員的要求,內容非新要求,而公務員有義務支持政策,稍後會多做宣傳教育。

  5. 4 天前 · 法官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聽取8名罪成被告的求情,並押後至6月22日判刑,8續還押。 8名被告罪成當中,陳力圖(25歲)、鄭子峰(27歲)及何頌賢(24歲)是經審訊後被定罪,其餘5則認罪,他們是區啟泰(29歲)、陳俊宇(26歲)、陳建希(22歲)、陳國庭(22歲)及何家堯(29歲)。 8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本案本來尚有被告鍾子杰(32歲),他受審後獲判無罪。 控方案情指,當日示威者與執法人員對峙,期間示威者曾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4名執法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受傷。 執法人員其後展開圍捕行動,並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以及兩邊碧街設下封鎖區,截獲213,包括涉案8名被告。 求情指作義務急救.

  6. 5 天前 · 在本港興建一個公屋單位成本92萬元,同樣價錢,肯定無法在最一線的大灣區城市,例如深圳口岸一帶置業。 若選址二、三線城市,單是每日的通勤時間已花掉兩、三小時,何況高鐵票價再平,也不比在港搭巴士、港鐵便宜,公務員單是考慮如何返工已頭痛萬分。 議員們忽然越俎代庖,外界質疑這根本就是為了「表忠」而已。 現時內房淡靜,空置率高企,於是有些想出動用香港公帑打救內地樓市的「絕世好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已表明反對,指上班有困難,所涉公帑亦過於巨大,卻被議員斥思想僵化! 提出此議的尊貴議員們,不如身體力行,率先搬往大灣區居住,再每日往返兩地到立法會開會。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還請議員們先行先試! 傳媒 程萬里.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7. 5 天前 · 【本報訊】警司陳凱港涉嫌於2019年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元。 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其前同袍則一項欺詐罪成,另一項則脫罪。 陳凱港判監6年半、前同袍則判監禁5年。 據司法機構文件顯示,陳凱港不服定罪及刑期,並於上周四(5月30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法庭現時尚未就案件排期作聆訊。 不服定罪及刑期. 兩名被告依次無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 陳於案發時警司,汪是陳在警校受訓時的同學,汪曾於警隊任職但案發時已離職。 陳凱港的代表律師於審訊時曾指,陳曾出版著作,並以「haba sir」名售賣產品,屬公眾認識的人物,沒有刻意隱瞞警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