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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破產案如何取得破產解除證明書 - 破產管理署. (242KB) 重要告示:免責條款. 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只供參考之用。 政府不會就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給予明示或隱含的保證,也不會對本刊物的內容負責。 如因與本刊物有關的合約、侵權或任何因由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毀,政府不會承認任何責任及法律責任。 政府有絕對酌情權在任何時間刪除、暫時中止或修改本刊物的所有資料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 用戶須負責自行評估本刊物所包含或與之有關的所有資料,並獲勸諭在依靠這些資料前先核實資料的真確性或徵詢獨立意見。 *按選圖片瀏覽更大圖示.

  2. 在一般情況下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隨之破產人「洗底」,本行提供的《破產解除證明書》,收費$1500,內容如下:由《破產管理處》取得不反對申請 (a letter of “No Objection”),律師代表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索取誓章表格

  3. 在申請獲批後,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下載及列印《不反對確認信》,然後攜帶該信到高等法院申請該證明書。 ( 註:破產人的手提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將用於溝通及/或在網上作出申請時用於驗證。 因此,破產人須通知破產管理署他/她最新的手提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 )另外,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或其律師( 如已獲聘代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行事)可聯絡個案主任以取得《不反對確認信》。 由其他人士擔任受託人的破產案,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須聯絡其受託人(而非破產管理署署長) ,以取得《不反對確認信》。 重要告示 : 免責條款. 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只供參考之用。 政府不會就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給予明示或隱含的保證,也不會對本刊物的內容負責。

  4. 根據《破產規則》第 92 條,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 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這裡向大家陳述律師代辦 向法庭申請《破產解除証明書》的程序。 領取破產解除証明書原因

  5. 清盤人因破產管理署署長提出申請而被免職及取消資格的判案 私營機構從業員與強制性清盤及破產個案相關的行為操守的判案 聯絡案件負責人員

  6. 申請破產解除証明書 律師代表 在四年前,若你因負債沉重緣故而自願走向破產,四年後的現在,你的破產期便告結束,舊債宣告一筆勾銷,你的生活亦與破產管理署和舊有債權人無關,尤如重獲新生。

  7. 破產解除證明書. 破產期完結後 (一般4年),破產會自動解除,不必另作申請。. 部分破產人在破產結束後,可能會被財務機構要求出示文件證明破產期已完結。. 這時,便須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